武汉老年人将可在家办理老年证 高龄津贴按季度发放
2017-08-24 09:5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记者谭在龙 汪甦 通讯员熊欢 吴琼)今后新办老年证将免交工本费,可足不出户网上办理,高龄津贴也将依托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按季度发放。昨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我市老年证办理和高龄津贴发放改革的各项新举措。据悉,新措施中,老年证办理权限下放到区级,由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负责组织本辖区老年证办理工作;而高龄津贴也将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老人银行账户上。

  老年证和高龄津贴

  纳入政府十件实事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2.752万,占总人口20.72%。全市老年人口以年均8万多人的速度增长,预计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突破200万人。

为此,今年我市将老年证办理和高龄津贴发放作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重点改革项目,要求权限下放到区、面对面为群众服务。同时,老年证和高龄津贴工作也纳入了政府十件实事内容。随后,市政府研究制定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年证办理和高龄津贴发放“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措施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停止向老年人收取

  免费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

1990年,我市开始颁发《武汉老年人优待证》(简称“老年证”),老年人持老年证可享受乘车、景区门票、就医就诊等优惠。截至2016年年底,总共发了1007303张老年证。

在新的措施中,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负责制证,制证时间从60日提速到15个工作日。新办老年证免交工本费,首次补办老年证工本费由个人和市人民政府各承担50%, 第二次及以后补办工本费由个人全额缴纳。缴费由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手机APP网上支付到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或委托社区(村)网格员协助办理缴费事宜。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停止向老年人收取免费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老年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企业按照事故责任和保险条款进行理赔。

  高龄津贴按季度发放

2010年起,我市开始发放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是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当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高龄老人和符合申报年龄条件的无武汉市户籍的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目前,我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凡属武汉市户籍或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的80周岁—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截至2016年底,我市高龄津贴累计发放了813304人次,发放金额9.36亿元。

根据新措施,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依托武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按季度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资金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老人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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