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美学 通讯员周晶晶 袁杜衡 缪陈晨)市民志强(化名)与琪琪(化名)曾是一对夫妻。婚后,他们因生活琐事,争执不休。最终,琪琪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5年8月,洪山法院对志强与琪琪离婚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裁定琪琪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前夫志强卖房款36万元。
判决生效后,琪琪拒不履行判决明确的义务。因多次联系前妻索要卖房款无果,志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法院裁定扣押琪琪名下一辆宝马Mini。在法院做执行笔录期间,琪琪借口有事离开,并将该车开走。法院多次催促,向琪琪家送达执行通知和法院传票,她都视而不见,拒不交付。
今年1月,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警方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提请洪山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她。检察官提审发现,琪琪不知法、不懂法,以为自己不服判决就可以不予执行。
通过法律教育,琪琪意识到自己犯下严重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琪琪母亲代她执行了法院判决,并与其前夫达成了和解协议。
近日,检察官认为,琪琪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考虑她罪行较轻,且深刻悔罪,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