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走形式仓库存隐患 24个灭火器有11个已过期
2017-03-28 06:41: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 王雪)昨日,《作风聚焦》节目播出,关注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问题。

节目播出的短片显示,清明节临近,新城区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市纪委巡查组近期对新洲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暗访。

武汉来德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新洲区阳逻街袁榨村,占地约1000平方米,共有2座仓库。其中一座旧仓库因为达不到安全标准,已于2011年被省市安监部门查封。新改造的烟花爆竹仓库办理了相关许可,其烟花主要销往周边县市。巡查员检查发现,烟花仓库外共放置24个干粉灭火器,有11个灭火器是2015年生产,已过一年的安全检查期。

巡查员随后查阅了该仓库的日常检查记录,去年12月9日,阳逻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检查时曾指出干粉灭火器过期;12月27日,新洲区公安分局检查时同样发现过期问题,并要求立即更换。

巡查员还发现,此前被查封的旧仓库外悬挂有“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的醒目条幅,但仓库封条已被撕开。当巡查员问及里面是否存放易燃品,能否打开查看时,仓库负责人表示不方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到场检验。巡查员随即拨通了市、区安监局的电话,新洲区安监局和阳逻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街道负责人承认,春节期间收缴了部分非法销售的烟花,被临时存放在这里。

新洲区安监局副局长姚胜军表示,仓库与民房的安全距离不够,当时不准作为鞭炮仓库来使用。现在仓库存放鞭炮是违规行为。

新洲区安监局危化科科长梅长庚表示,今年2月才刚来这里检查过。而过期的灭火器,应该属于消防部门的专项检查。

节目在最后点评道,安全监管重在细节重在责任,安全检查发现了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但是迟迟没有督促落实,让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这是典型的“新衙门作风”。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