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熊音)记者19日获悉,由市法学会主持撰写的《武汉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7)》正式发布,这是我市第三个法治城市建设“白皮书”。该报告记录了我市去年法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为百姓提供了解认识城市的法治窗口。
报告分为8个部分,分别是依法执政与全面从严治党、科学立法与重点立法、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与提升司法公信力、基层治理与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各区(功能区)法治建设。
2017年,全市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承办或者协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5件,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4.4%,同比上升1.6倍。近百名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2017年,我市出台《武汉市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实施方案》,市直部门承担审批职责的处室由121个精简至28个,市级第一批575项“三办”事项的审批服务办理时限较法定或者原承诺时限平均每个事项压缩10.6天;申报材料平均每个事项减少0.87份。
在已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文件的基础上,2017年我市又出台了《武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武政规〔2017〕1号)和《武汉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武政规〔2017〕1号),同时督促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等级标准,形成了具有武汉特色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制发《武汉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建立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生态补偿机制、编制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5项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起草单位均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制定工作。
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年市人民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55件,受理1430件,审结1768件(含上年结转及中止案件恢复审理案件467件)。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100%。制发《关于武汉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换届的通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与流程。
报告中指出,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普法办、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斗鱼直播联合策划推出“全国首届‘律政网红’网络直播大赛”系列活动,从策划到传播,历时3个月,成为权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整合资源,开展“普法+直播”融合创新的全国首个案例。活动选出3位“普法大使”,诞生由十佳律政网红组成的全国首个“网红普法团”。在“12·5”国家宪法日,“网红普法团”参与推出全国首个普法嘉年华,成为武汉法治文化传播的一大亮点,全国各大媒体跟进报道,助推“普法网红”品牌价值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一、武汉推进“三办”打造高效法治政府
2017年3月,武汉市出台《武汉市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实施方案》,提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政务服务改革新要求,全力打造全国审批服务最优城市。
二、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
2017年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挂牌成立。作为湖北省首家跨辖区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机构,受理全省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三、武汉启动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2017年7月,中共武汉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方案》,决定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分两个阶段,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
四、武汉依法科学规划长江新城发展蓝图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城市亮点区块建设的决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五、武汉市依法分类处理环境信访工作成为全国先进典型
2017年9月7日至8日,全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场会在武汉召开。武汉市环保局梳理的24大类106项法定途径清单等为国家层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创造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六、开展法治惠民惠企提升市民获得感
2017年,武汉市推出了200个惠及群众和企业的法治项目,涉及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多个方面,受到普遍欢迎,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七、武汉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明确不动产登记案件适格被告
2017年6月,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国土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房管局召开协调联席会,明确今后凡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不动产登记局作被告。
八、武汉市检察机关强化“两法衔接”工作
2017年,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发挥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两法衔接”工作实效。武汉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接入行政机关346家。
九、武汉市出台《武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武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自2017年12月13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明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追责、终身追究,明确了七种追责情形。
十、武汉市打造全国首个“普法网红团”
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普法办、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斗鱼直播联合策划推出“全国首届‘律政网红’网络直播大赛”系列活动,诞生由十佳律政网红组成的全国首个“网红普法团”。
一、 厄克兰德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
该案是武汉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美籍在汉人员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案。武汉市公安局积极与公安部、FBI(美国联邦调查局)驻京办等单位联系,采取赴美交流、证据转化、司法公证等途径,最终锁定相关犯罪证据。厄克兰德于2017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鱼趣公司与炫魔公司、脉淼公司、朱浩及斗鱼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首次从司法层面上认可了主播可以作为直播行业的竞争资源,进一步结合考虑直播行业的竞争特点,透彻地分析了主播与观众流量之间的对应关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炫魔公司、脉淼公司的行为构成了网络直播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诉某区城乡统筹发展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青菱湖、汤逊湖长年存在围栏网箱、投肥养殖现象,严重破坏两湖生态环境,遂以某区城乡统筹发展局为被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该局怠于履行职责违法,并判令该局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职责。
四、武汉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案
武汉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市硚口区一项目施工中,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含泥浆的污水。经武汉市硚口区水务局立案调查,决定对该公司处10万元罚款。因行政相对人拒签执法文书、整改不及时、不依法履行义务等行为,硚口区水务局依法申请硚口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朱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
朱某系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羁押。在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其家属已经代其赔付110名受害农民工的拖欠工资。2017年6月28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察部向该院公诉部发出对朱某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公诉部采纳了建议,同月29日对在押人员朱某取保候审。同年8月1日,汉阳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六、新洲区某客运公司重大责任事故案
2017年6月27日,武汉市新洲区某客运公司一辆营运客车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驾驶员无驾驶资质。通过侦查发现,该公司一年内连续发生4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2018年2月9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判处公司法人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七、戴某未经批准擅自销售音像制品案
2017年2月24日,执法人员在对戴某音像销售点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含有禁止内容的淫秽音像制品4000余张,侵权复制品520个品种,31236张。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补充证据,提请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处戴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共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八、冯某、蒋某、龚某贩卖、制造毒品案
2015年以来,冯某伙同蒋某、龚某在江岸区某小区租房从事毒品贩卖、制造活动。案件移送后,除第三被告人龚某供述之外,第一被告人冯某、第二被告人蒋某均是零口供。公诉人核实了有关材料,发现了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的重要线索,帮助侦查机关突破了第一被告人的口供。案件顺利起诉,3名被告人均判处有罪,并得到二审判决的支持。
九、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2017年3月8日,武汉市江夏区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有‘刷单’行为”。据当事人交代,为提高好评度和排名,网店共“刷单”187笔,“刷单”交易额52322元。该公司被武汉市江夏区工商局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刷单炒信”是网络市场上的一块黑灰产业,其实质是虚构交易记录。
十、某医院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开工建设案
2016年12月7日,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执法人员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医院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就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且之前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后,仍不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并认定违法事实,依法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齐相关手续,重新对其开展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