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报道 ( 章强)上周发布的2016年湖北80个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概况中,列出了各地人均GDP数据,其中一些地方人均GDP超过了10万元,很多网友看了直呼“拖后腿”,感叹自己的收入怎么差了这么多。
人均GDP和居民个人收入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也没有可比性。与居民个人收入比较接近的统计数据是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它是指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一般分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6年湖北省县域经济工作考核报告》也列出了湖北80个县(市、区)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6年,湖北县域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6632元和13176元,比上年增长9.0%和7.9%。
根据长江云统计,2016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的有5个地方,最高为黄石大冶市。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9个超过1.7万元,其中武汉汉南区达到18040元。
2016年,湖北城乡居民收入比最高的是恩施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3倍;收入比最小的是鄂州市华容区,城镇是农村的1.5倍。
从三类县(市、区)分类来看
Ⅰ类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6∶1
Ⅱ类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7∶1
Ⅲ类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1
均比全国低(全国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72:1)。而且湖北县域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2016年县域城镇化率达到49.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