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李政科、汤新华、龙秋云、黄明、宋伟杰、曹明强等6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
1.省纪委原副书记李政科严重违纪案
经查,李政科违反政治纪律,不珍惜组织多次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产,销毁证据,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巨额礼金,多次向有关单位索要内部购房指标,长期向他人借用车辆;违反工作纪律,执纪违纪,插手和干预执纪审查工作;违反生活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汤新华严重违纪案
经查,汤新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非公经济人士安排的旅游活动和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巨额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多名非公经济人士谋取政治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亲”“清”不分,严重损害了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并涉嫌受贿犯罪。
3.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龙秋云严重违纪案
经查,龙秋云违反政治纪律,在选人用人上搞“小圈子”,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沉溺于打高尔夫球,用公款送礼,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座,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匿个人巨额收入;违反廉洁纪律,虚增利润滥发津补贴;违反生活纪律,生活腐化;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4.湖南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明严重违纪案
经查,黄明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财产、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投资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私营企业主担保贷款,违规将政府专项基金借给私营企业主;违反生活纪律,生活腐化,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资金拆借、投资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5.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宋伟杰严重违纪案
经查,宋伟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款,长期超标准公务接待,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选人用人上搞“一言堂”,并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违反生活纪律,生活腐化,搞权色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债券发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6.省纪委原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曹明强严重违纪案
经查,曹明强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插手和干预组织人事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巨额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执纪违纪,插手和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插手和干预执纪审查和执法工作;违反生活纪律,搞权色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土地出让、执纪审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政科等6名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滥用职权,奢侈堕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政科、汤新华、龙秋云、黄明、宋伟杰等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曹明强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费待遇;撤销汤新华省政协委员、常委资格;将他们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