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规划指出,到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将从2015年的6.3件增至12件,国际专利申请量将从2015年的3万件增至6万件。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知识产权仍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阶段性挑战,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不协调,核心专利、精品版权较少。对此,规划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商标战略,打造精品版权。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指出,核心技术和高新技术关系着国计民生,而这些含金量高的专利领域正是我国发展需要补齐的“短板”。他说,在落实规划有关提高专利质量工程的同时,还要注重基本性和开拓性的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加大对创新主体的投入力度,让中国技术不再“受制于人”。
“十二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保护不断加强:全国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8.7万件,商标权、商业秘密和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权假冒案件32.2万件,侵权盗版案件3.5万件。
针对“维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规划指出,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强“双轨制”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要充分利用好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优势互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
“未来中国要实现经济转型,就要更高效地配置创新要素。”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说,知识产权制度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创新要素提供了最基本保障。
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知识产权这座桥梁从提升全链条价值发力,打通的是创造与运用的良性循环“动脉”。“通过知识产权这一法律框架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才能实现资本化,使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金。”李顺德说。
规划指出,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融合还不够紧密,转移转化效益还不够高,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提升。针对上述挑战,规划强调要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突出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培育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大高科技含量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力度,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和服务产品。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必须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完善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畅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记者 王宾 胡喆 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