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因车费问题,贵州女子吴某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口角,并动手掌掴对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新华网)
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人们出行方式逐渐多样化。地铁、公交、共享单车等交通工具也满足了当代人的外出需求,出行不再出现“举步维艰”的情况。
交通方便了但乘客的“戾气”似乎增长了起来,在城市内外出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依赖于公交。公交车是一种惠民便民的公共交通工具,不管在节假日还是周末公交车还是一如既往的出行,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方便。
而作为公交车的驾驶者,城市交通发展的默默奉献者——公交车司机却得不到相应的尊重。公交车司机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虽有调休机制,但大部分的调休时间都是在休息备班,节假日周末则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刻,而每当看到其他家庭结伴出游时,坚守岗位才是他们幸福感的源泉。
公交车司机承担着一车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不少的乘客不能理解司机的辛苦与劳累,经常的无理取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增加司机的工作强度。更有甚者在司机驾驶时对其进行干扰,置车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前段时间就有因为司机与乘客发生矛盾,而导致整辆公交落入河中,回想起来正是战战兢兢。
据了解,吴某乘坐公交车,在行至毕节市碧海街道办郝家寨附近时,因车费问题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口角,进而对骂。最终吴某出手殴打公交车驾驶员,导致公交车失控与人行横道护栏碰撞,碰撞过程中有乘客倒在公交车地板上受伤,车辆和护栏不同程度损坏。
公交作为一种公共交通,有一定的收费机制因车费问题而发生口角甚至动手打骂,让人实在无法理解。即使发生发生矛盾不能解决时,也不能殴打驾驶员,导致公交车失控,更是危及车上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危及城市交通的安全性。
多一份沟通与理解才能让社会更美好,一味的偏激将会得不偿失。笔者认为:外出就要约束自身的行为,做事更是要有原则及考虑事情的严重性,理性思考才是作为一名成年该有的作为。(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