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非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坐火车是犯罪行为。据媒体报道:3月12日,一名中年男子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被丹东站公安派出所执勤民警当场拦下。民警发现该男子面貌、年龄与所持身份证件明显不符,于是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该男子姓于,因未携带身份证又着急乘车,所以借用了侄子的身份证。当天,丹东站公安派出所依法对于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居民身份证属于个人所有,任何人不得冒用、借用、他用,居民身份证在我们日常社会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任何场合下,每个人都应该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件,如果使用他人身份证且以他人名义进行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身份证属于个人所有,受到法律的保护。要保管好个人的身份证,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仅仅身份证当事人惹来麻烦,冒用他人身份属于违法的行为。为此,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在各个火车站均有专门的公安制证窗口,在经过身份核验后,能够办理临时乘车购票证件,切勿以身试法心存侥幸,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以免给自己的旅途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保证您的出行安全和切身利益,请带着文明出行,文明乘车。任何人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冒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扰乱购票秩序,触碰了法律底线,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为此,外出乘车请按照规矩来,按照相关制度来,出行中才会更加顺畅。(周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