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朋友圈“刷屏买药”成风
2019-03-12 10:35:44 来源:汉网

朋友圈里刷屏卖药?以后不再允许这样的操作。据悉,微信安全中心日前发布公告称,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3月11日广州日报)

随着微信走进我们的生活,“微商”崛起,用朋友圈和自己的微信账户来进行商品买卖,成为了不少人想要足不出户就发家致富的选择。但是,近年来,微商所销售的物品五花八门,其中不乏一些在正常的市场上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的物品甚至药品。根据微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微信个人账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其中就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非法保健品以及催情迷药等。

微信朋友圈“刷屏买药”成风,一方面是因为微信朋友圈的传播效率快,成本低,动动手指就能发布买卖信息,而且有的微商人和物分离,接单后反馈集中发货,不用担心投资的问题,导致一些人追逐“差价”利润,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微信朋友圈具有隐私性,在监督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一些微商有恃无恐。

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兜售药品尤其是处方药售卖是绝对不允许,即使是呼吁多年的电商渠道,我国相关部门至今也仍未放开处方药的交易权限,而利用微信朋友圈或者群聊来帮助他人发布药品特别是违禁药品的售卖信息,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有可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近日,洪山区工商质监局标准化管理科一名科员,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据悉,他通过网络注册了多家店铺,在明知所售药品是假药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知法犯法,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已构成销售假药罪。而一些微商渠道贩卖保健品、减肥药、美容类药剂等等如何监管,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严管微商渠道发售药品、违禁类保健品非常必要。要研究和掌握微商发布信息的规律,销售购买的特点,顺藤摸瓜,将制假、售假的窝点一网打尽,从源头上制止此类货品通过微商渠道流入。要加强对微商的监管,严格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让想钻漏洞渔利的人无路可走。此外,微信管理平台也要时刻打起精神,将微信贩卖假冒伪劣商品作为打击和管理的重中之重,理清微信网络空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不能贪图便宜或者盲目相信微商宣传,以免给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损害。(任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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