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大代表提出的“拐卖妇女儿童可死刑”的议案引发网民热议,大多数人对此持支持态度,直言“不死不足以平民愤”。然而,执法从严仅仅是遏制犯罪的一环,要想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不仅需要在过程上违法必究,更需要从根源上堵住“买家”缺口。
违法必究才能在过程上打击犯罪,救民于水火。法律作为审判的准绳,只是对犯罪的后果进行惩罚,本身并不具有打击犯罪的能力,不管对罪犯处以多么严重的刑罚,也难以弥补受害者的伤痛。唯有违法必究,从速从快,将当前各种先进的科技用到实处,精准打击,让犯罪分子没有侥幸心理,才能惩前毖后,震慑社会上的种种不良企图。也只有从速从快,有案速查,有案速破,才能尽可能减少被拐者及其家庭受到的伤害,还民众以团圆,稳社会于安定。说到底,再锋利的刀斩不中目标也只是破铜烂铁,高悬的法律之剑唯有落到实处,在一次次打击犯罪的行动中才能彰显其灼灼光华。
有需求就有市场,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归根结底还是有“买方市场”。不论是打光棍的汉子想讨个老婆,还是重男轻女的家庭想传宗接代,这些都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温床。想要从根源上解决,防患于未然,靠一蹴而就的快刀斩乱麻是行不通的,需要的是一系列的举措,一连串的行动。物质上要有针对性、按阶段地推动扶贫工程,让民众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寻找另一半,踏入婚姻殿堂;思想上不仅要加强普法宣传,更要扭转重男轻女的错误观念;同时,还要完善领养、收养制度,给生育有困难、失独家庭等真正有困难、有需求的家庭一条合法路径,让他们不至于无路可走,只能铤而走险去“买孩子”。
我们应该认识到,法律上限的拔高只是图一时之快,若是所有恶性犯罪都可以靠死刑解决,那么现在岂不是早已盛世清平。如果仅仅是把死刑当做达摩克里斯之剑却引而不发,那么不仅无法打消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更有可能的是,犯罪分子一旦发现有要被抓的迹象,索性鱼死网破,先一步威胁被拐者的生命安全。
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似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我们当然可以高呼“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但狂热过后,我们更应该审视全局,对整个系统进行审慎研究,进而采取行动,而不仅仅是来一句“明镜高悬,铡刀伺候”,就万事大吉。(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