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月26日,在吉林开往常州的K75次列车上,一男子醉酒后,借着酒劲在车厢里大吵大闹,还打骂前来劝阻的乘警和乘务员。据悉,男子崔某被常州站派出所予以行政拘留。
酒壮怂人胆,冲动是魔鬼。列车空间本就狭窄,酗酒、抽烟、谩骂、严重影响其他旅客正常乘车和休息,体现个人素质及其低下。在飞奔的列车上,一男子因饮酒导致神志不清醒,借酒发疯,随心所欲的在列车上我行我素,无缘无故地辱骂列车上陌生的乘客,甚至对赶来制止的乘警进行长时间的辱骂。足以可见,醉酒者在酒精作用下失去了控制,不由自主的做出自己意想不到的粗暴行为来。为此,列车乘警迅速将醉酒者控制,避免了势态的扩大。醉酒者粗暴的行为注定要付出代价的。最终,男子崔某被常州站派出所予以行政拘留。
列车是广大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安全的乘车环境是维护人们出行的重要保障。而随意扰乱列车公共秩序,是要付出代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一节中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对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第18条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足以可见,醉酒者的惩罚也是很严格的,也要为自己酒后的各种冲动行为买单。
因小失大,兹事体大。文明乘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些旅客喜欢饮酒出行,不仅给自己的人身财物带来安全隐患,也给其他旅客和铁路正常运营秩序带来干扰和影响。因为酗酒闹事扰乱正常秩序,触犯了最基本的法律红线,导致行政拘留,完全得不偿失。最关键是还影响了正常工作和出行,甚至上了“黑名单”,不尊重法律法规,自然得到应有的惩罚。
社会需要和谐,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出行在外,尤其是乘坐火车出行,需要相互理解和谦让,更需要尊重他人。作为一名旅客理当遵守铁路的相关规定,而醉酒者却无缘无故地对周边旅客进行谩骂,甚至不听从管理,出现对他人动粗的局面,后果肯定是严重的。随着法治社会的健全,违法者必然会为自己粗暴的行为付出代价。
喝酒也好,不喝酒也罢,乘客带着文明乘车是关键,提高个人素质很重要。从个人的喜爱来说,饮酒可以有,但凡事都要有度,需适可而止。而把酒当命,无止休地去喝,甚至喝酒后无得,四处闹事,惹是生非,四周不得安宁,还做出违法的事情来,这样的喝酒方式理当清醒清醒了。(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