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去年12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引人关注之处在于其明确规定了“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赡养人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此规定被诸多媒体解读为“立法禁止啃老”,继而引发舆论关注。(1月6日《法制日报》)
《条例》强化了老年人财产性权益保护,并明确老年人有权拒绝被‘啃老’。如今一些人是由于主观惰性、对工作和生活的逃避,无法自立,长期在父母身边被称为“啃老族”。少数年轻人“啃老”是由于患上了“软骨病”,将父母对自己的爱与关心当成理所当然,形成了对父母无节制索取的惯性。当啃老族与父母矛盾升级之后,自然需要跨入了法律层面,需要立法禁啃老的支持。立法禁啃老既可以改变传统的关于啃老的认识。
古话说三十而立,但如今部分本应而立之人,却表现为断乳期大大错后。“啃老”二字在网络传播中的屡次高频“亮相”,已然成为一种无可逃避的社会现象。部分年轻夫妻不仅自己依靠父母,还带着孩子一起啃老,看似“甜蜜的负担”,却成了老年人内心“说不出口的痛”。但周瑜与黄盖似的忍让与妥协,滋生了啃老风气的不断蔓延,默认成无限付出的理所应当,让伸手要、随便拿和不上进成为啃老一族的固定标签。
然而,父母只能管你一时,而管不到你一世,自家今后的路还很长,要靠自己一步一步的去走。再则,俗话说,坐吃山空。如果少壮不努力,一味的当“啃老族”的话,那么,结果一定是老大徒悲伤。所以说,啃老入法有助于子女养成自食其力的习惯。
显然,即便“啃老入法”赋予了老人们拒绝“被啃”的权利,但终究抵不过骨肉亲情与传统伦理。要想让啃老族彻底“断奶”,还需铲除啃老的土壤,家长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自食其力,努力奋斗,才是通向幸福彼岸的唯一路径。希望这次立法禁止啃老能唤醒沉睡在“拼爹”“啃老”温柔梦乡的人们,懂得自我奋斗的真谛。(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