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新浪微博上关于“艾滋病渣男炫耀又感染一名大二女生”的话题引起热议。网帖显示,标题中的“渣男”是一网名为“动物无常”的艾滋病患者,而此事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其在社交平台上炫耀称:“成功传染艾滋给一名大二女孩,这次不中就天理难容了。”“动物无常”的行为在社交平台上引起公愤,更有网友称“这根本就是在犯罪”。(北青报11.26)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共发现820756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仅今年第二季度,我国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40104例,其中,性传播占93.1%。同时,青年学生人群感染艾滋病例在2011年至2015年间,新增病例每年增长35%,2016年和2017年的上升幅度有所减缓,但每年青年学生仍然有3000多例新发病例。
根据数据得知,艾滋病感染人群正在向年轻化发展,这并非偶然。据了解,大多数人在感染艾滋病后,由于缺乏相关知识难以理性思考,再加上内心无助缺少心理疏导,很容易产生“破罐破摔”的心理,出现报复社会的行为。而此时部分青年学生尚未进入社会,好奇心的驱使下可能会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但由于缺乏艾滋病的专业知识,仅凭网络上的“专家”言论:认为病毒在自然条件下存活时间短,而且单次被感染几率小,使得人们放松了警惕,最终导致感染。
我国对于这种恶意传播行为早就颁布了相关法律,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虽全,但在恶意传播的界定上没有明确标准。现实中,一些人往往通过“一夜情”“谈朋友”的方式传播疾病,难以界定责任。
此外,一些被害人及时发觉后由于采取医疗措施阻断传播,这样便不能追究责任。但不能否认的是,即便没有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后果,“感染”艾滋病也将让被害人备受煎熬、遭受精神上的折磨和痛苦。可见,这种恶意传播行为危害极大,且由于法律的局限性难以界定责任,导致部分艾滋病患者“肆意妄为”。
当前的艾滋病防治形势复杂、严峻。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在于要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的认定要明确,对违法者要加大处罚力度,威慑违法行为。另外,要强化对于疾病患者的宣传力度,让患者都能理性对待艾滋病积极配合治疗。对于普通群众要普及相关疾病知识,从自身筑起第一道“防线”。(耿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