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出台《天柱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等规定引发网络热议。(7月4日《北京青年报》)
“办酒席”是大家生活中绕不开的话题,毕竟中国人喜欢热闹,讲究礼尚往来,而通过“办酒席”的方式来表达喜悦,表示感谢就成为了一种常态,这其实是一种文明风气。不知道从何时起,“酒席”成了礼金的攀比,一些人谋取利益的“遮羞布”,让好好的“办酒席”成为了不正之风的“病端”。
不可否认的是贵州省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出台《天柱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办酒席”,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避免“办酒席”成为群众的沉重负担,不过这样的初心虽好,却是好心没有办好事。
“复婚再婚禁办酒席”之所以引起大家的热议,一方面是因为这样的规定存在歧视,毕竟复婚再婚都有办酒席的权利,岂能如此剥夺。另一方面,这样的规定并不是群众内心的真实想法,这些与他们有切身利益关系的,需要更多的民意调查。
笔者认为,“复婚再婚禁办酒席”是一种权力的“霸道”,他们以“文件”的方式,让这样的规定看起来合情合理合法,却是对没有法律的支撑,站不住脚,这样的一种规定是用权力的威力来让其实施。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要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不要依靠用权力的强制思维,而应该通过法治的思维方式,多听取民意,多引导,多让群众来参与治国理政,才能够让“办酒席”回归增进情谊的初衷。
来源:荆楚网
作者:吴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