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出台《天柱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等规定引发网络热议。昨日,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回复记者称,当地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使人情消费负担过重,当地为维护群众利益,文明办出台该指导意见,但意见主要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约束。(7月4日《北京青年报》)
该“指导意见”称,对当地操办酒席情况做出规定,婚嫁酒、丧事酒以外的酒席视为违规酒席,并且对具体婚嫁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初婚,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为他人操办婚嫁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而且,为了控制婚宴规模,对一般不能超过多少桌酒席甚至持续的天数都有详细规定。乍一看该“指导意见”有些管得过宽,尤其是对“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这一条,更是争议的焦点。
把结婚酒席限制在多少桌,这是近年来很多地方的“通行”做法,尤其是对一些乡村来说,本来就是贫困地区,如果结婚大操大办,不仅给家庭和个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导致负债累累,更不利于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如今,在结婚操办酒席上的“攀比之风”大有蔓延趋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然而,贵州天柱倡导“复婚不办酒席”,这恐怕在全国还属于罕见,甚至“开了先河”。
当地官方称,此举的目的是考虑到当地办酒风气日盛,言外之意大概是这样做纯属“无奈之举”。有人认为,民间请客办酒席是风俗,不应该用行政手段禁止,但也有一些贵州人对该意见表示支持,称当地巧立名目办酒的行为盛行,确实给百姓增添了不少负担。不过经证实,该“指导意见”对“复婚不办酒席”甚至对酒席多少桌的规定仅停留在“倡导”层面,并未出台具体的违规惩处措施,“主要通过村规民约来约束、规范村民办酒行为,减轻群众送礼负担。”
近些年,一些地方的婚礼大操大办之风,确实有蔓延趋势。尤其在农村,办酒席名目繁多,不少村民仅有的一点钱,都花在了请客送礼上,令很多村民有苦难言。而出台类似“指导意见”的目的,就是在规范和引导人们量力而行,杜绝奢侈之风,倡导勤俭办酒席,以减轻群众负担。有些地方对违反规定的个人,采取了一定的约束性甚至惩罚性措施。
不少人对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类似“指导意见”,限制婚宴大操大办颇有微词,认为管得太宽甚至是“多此一举”,但如果仅限于“倡导”就没什么不妥,而如果有惩罚性措施,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只要不是领导干部,普通群众办婚礼如何办,办到什么规模,都是人家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那这么说只能无视一些地方的办酒席恶风蔓延下去吗?当然不是。
如今,人们对官方“倡导”什么,显得很敏感,总是对此保持警觉,这无可厚非。事实上,一些地方也确实对婚宴酒席规定得太具体,致使有些正常的婚礼酒席受到影响,对此,群众意见很大。而办法还是有的,目前很多农村地区都有“红白理事会”之类的组织,那么,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把人们痛恨的大操大办红白事酒席之事,交给“红白理事会”办就行了,这样做更符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移风易俗,减轻农村群众的经济负担,树立文明之风,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考虑到各地实际差异很大,人们之间的交往也十分复杂的情况下,采取政府倡导、民间操办的方式遏制不良之风,引导群众破旧俗、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才是正途。
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