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关于云南“不合理低价游”的调查。节目播出后,云南省旅发委及大理,保山,德宏有关部门及时作出部署,对相关涉事企业及人员展开调查。6家购物店、3面导游和一家旅行社被查处。
当下,越来越多关于云南旅游的负面消息将旅游者的热情消耗殆尽,许多去到云南旅游的游客都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想象之中的云南”和“现实中的云南”之间被构筑起一道高墙,使游客望而却步。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但是这类问题还是屡禁不止。尤其在云南等旅游市场较为活跃的地方,此类事件层出不穷,为当地旅游带来了挥之不去的阴霾。
近几年,云南在省内开展过多次针对“强制消费”、商家“高定价,高回扣”等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在一定的时间里,这些政策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那些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根治。截止2017年2月,涉及云南的旅游投诉占全国总量的34.8%,仍居全国第一。旅游背后藏匿的问题依然呈“抬头之势,而云南巨大的旅游市场为这些问题的产生提供了温床。据云南省旅发委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云南省接待旅游总人数达32914.0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281.79亿元;旅游业增加值907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4.7%;旅游从业人员94万人,带动间接就业449余万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可见一斑。加之相关部门法律意识淡薄,市场监管机制滞后,游客理性消费及维权意识较弱,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中,自然会滋生出“低价游”等此类破坏城市旅游形象的问题。
要想真正的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补齐“监管不力”及“规划欠缺”两个短板是不二法门。
一方面,监管部门的作为不该是一次次的不痛不痒的通报批评。提升城市旅游的形象,首先应该反思旅游景区内存在的疏漏与不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违反相关法规的旅游从业人员及旅行社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补齐监管短板。
另一方面,此类问题出现,与当地旅游经营者缺乏长远规划有关。一个地方可以凭借当地得天独厚的条件成为炙手可热的旅游景点,但旅游发展的长久之计是高质量旅游体验及注重诚信的发展理念,这样才能留的住游客。所以当地规划部门应该着眼全局,厘清旅游发展思路,改革建设路径,推进旅游转型发展。改变目前简单粗暴地经营理念及垄断思维,树立长远的观念,有意识地为当地旅游发展树立口碑,建设品牌,引导景区经营者由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向注重质量及诚信的方向发展,补齐规划短板。
因此,要想提高城市的旅游形象,要先下工夫补齐“监管不力”及“规划欠缺”两个短板,消除由这两块短板形成的“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再巩固强化“高板”,实现旅游景区整体功能的最大限度发挥。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慧娴
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