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消息称,从4月16日起向社会招募街头艺人。经过选拔培训后,可以于本月月底在成都的指定地点开展街头艺术表演活动。负责招募的工作人员表示,街头艺人除了自己表演的成本开销外,不需要支付包括场地费在内的任何费用,还可以用打开的琴盒乃至二维码等方式,向欣赏其表演的游客寻求“打赏”。(4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在国外很多城市的商业区、景区,都能见到街头艺人表演的场景,他们用自己的才艺为市民和游客奉献表演,并通过打赏赚取生活费,亦被称为街头自由艺术家,乃是城市里的一道风景,增添了城市的文化气息。此次成都市公开招募街头艺人,给其培训辅导并持证上岗,在指定地点进行表演,亦是在效仿国外和上海的街头艺人管理模式,可以促进街头表演正规化、合法化,也增加了城市休闲娱乐项目,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艺术演出,带来更多的艺术享受和生活情趣。
我国古代就有在街头卖艺、讨钱为生的群体,诸如杂耍、魔术、唱戏、武术、手艺等,也称之为江湖艺人,他们四处流浪,在各个城市表演节目,赚取微薄的生活费用,以此养家糊口。比如在明代仇英版的《清明上河图》里,即描绘出大戏台、胡僧杂耍等街头表演;《水浒传》“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节里,打虎将李忠就是街头耍枪卖药的江湖艺人,金翠莲父女二人也曾沦落为街头酒肆卖唱;在古装影视剧里,也有各种各样的江湖艺人。
由此可见,街头艺人做为一项自由职业,具有历史悠久、流动性大、不稳定性等特征,如今最常见的街头艺人,多为街头音乐、魔术、绘画等表演者,在很多城市的地下通道,都能见到流浪艺人的身影。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讲,因其会占据繁华路段,容易堵塞交通,兼有卫生、安全等问题顾虑,前些年各地为维护城市秩序、卫生,对街头艺人往往采取驱赶、禁止等政策,令其经常四处躲避城管,难以维系正常表演。
从现实社会情况来看,街头艺人并非坏现象,他们通过劳动付出换取报酬,乃是在自谋职业,拥有平等的生活权利。因此,成都市给街头艺人合法的身份,划定时间、地点执证上岗,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充分体现城市管理意识的进步,不再一味强调整齐划一,开始转向人性化、个性化管理模式,给予弱势群体、底层市民更多关注,亦展示出城市的包容心与友好。
上海率先探索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演出,发展至今,上海街头已有120名艺人在全市八个演出点位持证上岗,其中大部分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成都市跟随上海的步伐,学习其管理经验,表明街头艺人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未来还会有更多城市效仿,将城市的公共“舞台”交给街头艺人表演,为广大市民和游客增添休闲乐趣。
来源:荆楚网
作者: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