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条盖公章的糊涂账,岂能让群众买单
2018-04-08 11:00:00 来源:荆楚网

  2014年前后,两男子自称是陕西靖边一村子的干部,经常在一家饭馆消费,每次都以村委会名义签字打条子,欠账超过4万元,餐馆老板至今未讨回欠款。(4月7日 东方网)

  到餐馆吃饭,不管和谁吃,都不应该成为欠账不还的理由,打了盖着公章的欠条,怎能说与单位无关,试图以不知情的理由来逃避“责任”,恐怕难以让公众信服。

  按照现任村支书所说:“我们现在不能认这笔账,和谁吃的饭,因为什么事情吃的饭,都没有搞清楚,怎么给钱?”,如果每个餐馆老板在上菜前,都得问问顾客是和谁吃饭,才能收到钱,估计餐馆老板不仅是收不到钱这么简单的事了,这种脑洞大开的问题,其实就是在找借口逃避责任。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其代表不是个人,应该是单位。除了遗失、被盗用等特殊情况外,盖了公章的文书,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即使盖印之人别有用心,也说明了公章管理制度落实不认真不严格,既然是工作不负责导致的问题,怎能让群众承担责任呢?

  现任村支书的理由,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确实让没有吃过饭的人去支付餐费,是感觉有点过份,特别是这种费用又有违规违纪的嫌疑,换成谁都会极力的回避和推脱。

  但是,作为群众的父母官,作为党员干部,不管责任人联系得上联系不上,首先解决欠条上的印章问题才是重点,把欠条印章问题解决了,再去追究乱盖章的责任,不仅群众会理解,恐怕党纪和国法都会支持。虽然中院的判决有利于村委会,村委会暂时赢了不该付账的理由,可能失去的却是信任和民心,群众赊账给村干部,真正看中的不是公章,而是党员干部这面旗帜。

  当然,收不到钱的餐馆老板也有脱不开的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严查重处,是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事,为何餐馆老板还对明显公款吃喝敢赊账,就是故意和侥幸心理严重,自以手握公章欠条就抓住了弱点,疏不知村委会费用支出是有严格的程序,并非个人就能说了算,毕竟打着村委会的名义吃吃喝喝也并非就是村委会的意思,在责任人没有找到和查清事实之前,暂不付钱,也是理所当然的。

  吃饭打欠条盖公章上法庭,对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干部来说不能一笑而过,是深刻的教训。从法律上说,村委会暂不付款,没有任何问题,但从网上舆论来看,一边倒批评村委会的情况足以看出,把自身管理管理不善执纪不严的后果,让群众去承担,难道不是一笔糊涂账吗?

  党员干部既是群众的期望,更承载群众的信任,其行为举止,除了要遵章守纪,更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莫要赢了所谓的“利益”而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样的糊涂账就不是通过用钱买单能解决的问题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白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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