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铁路管理体制机制发生了巨大变化,高铁事业也迅猛发展,不论是通车里程还是运营速度都已全球领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培表示,“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巨大变化,以及高铁迅猛发展,现行《铁路法》已经与铁路发展和体制改革严重不相适应。”应加快推进《铁路法》修订进程,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为高铁安全保驾护航。(经济日报)
随着中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现代化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铁路部们按照国家的总体布署,短短几年发展迅速,特别是高铁的异军突起,让世界为之瞩目,国人自豪。高铁发展使铁路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言而喻的,更是交通运输中的姣姣者。无论是亿万人大迁徙的春运,还是繁忙的节假日。铁路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既要科学合理的做好规划和有效措施,符合企业良性发展的各种需求;又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借鉴国内外企业先进经验,提高企业自身的竟争力,而这一切都需要在法律的保障下依法治企,合理发展。
近几年高铁技术的日益成熟和高铁线路全面铺设,使得高铁已成为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行的《铁路法》却在这一领域中,存在严重的盲区,甚至只字未提。特别是近段时间,出现的高铁堵门等事件,由于法律真空,无法对这种任性,却对社会造成巨大损失的事件进行合理处置。随着社会的发展,铁路部门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运输环境,也同样需要一部完善、全面、紧随时代发展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所以,修订《铁路法》是铁路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铁路发展最迫切的需要!
《铁路法》的再次修订,势必让铁路发展与铁路法律重新接轨。唯有健全的法律才能保障铁路行业的有序发展,才能更好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铁路就像青春期的少年,身体已经长成大人模样,而心智却尚缺成熟。而法律的再修订就是为了其全面发展所进行的教育,让中国铁路从内到外都慢慢成熟起来,为中国铁路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严林庆 王振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