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山西 职员)
据报道,《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已于今年初印发实施。其中提到,探索实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倒查机制。(3月16日《广州日报》)
回溯历史,以推荐方式选取人才,可谓源远流长。时至今日,由领导干部依照程序推荐人选,仍是党政机关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方面。这一环节的制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明确、执行是否到位,将直接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好坏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高低。
就此而言,探索实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变匿名推荐的“与己无关”为实名推荐的“责任攸关”,无疑值得肯定。它既是约束提名权力,保证提名质量,防治“带病提拔”的关键措施,更可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事实依据:一旦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失察,就可以严格按规定追究推荐人“带病推荐”的责任。明确了与推荐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推荐干部就有了刚性约束,选人用人就不会“程序空转”,不正之风就难以滋生。
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召开的首次政治局会议明确强调: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结合分管工作负责任地向党中央推荐干部。这是对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的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提醒。
探索实行实名推荐干部制度,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具体回应,体现了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优化政治生态环境的坚强决心,释放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理应成为新时代常态。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