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中国驻日本、斯里兰卡和伊朗使领馆的人员为了中国游客飞机晚点的问题真是操碎了心,尤其是在伊朗。使馆工作人员称,他们“在高速上如同扫雪车一样到了机场”,为中国游客解决难题。
一周之内,这三家大使馆都通过官网或媒体对中国游客接连发出了公开提醒,其中“理性”两个字出现的频率尤其高,如“理性对待,依法维权”和“遇突发情况请理性看待,避免过度维权或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等。
其中尤其以发生在日本成田机场的小纠纷最让人无语。因为有乘客与机场工作人员沟通不畅,发生了小摩擦,感到自己被歧视,所以唱歌。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在得到消息之后,马上派员与律师一起赴80公里外的成田机场,与机场当局和航空公司紧急进行交涉。
与机场人员发生冲突,就喊使领馆工作人员前去帮忙解决问题;飞机晚点了,就在国外的机场唱歌。但问题是,这不仅极大破坏了国外机场秩序,也给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带来了沉重的工作负担。
如果换位思考一下,你是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你会作何感想?
日前,中国驻外使领馆连续发布了通告,希望中国旅客能够“理性对待,依法维权”,其实这是中国使领馆非常委婉的提醒了。
往小了说,在机场这样的公开场合,动辄就上纲上线,迫使中国使领馆出来交涉,这是在透支一个大国的外交资源。往大了说,游客拿着中国护照到外国旅游,还是要受外国法律管辖的,游客要接受人家的法律约束。
这些年出国旅游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出国旅游要对对象国有基本的了解,尊重当地的法律,多些理解与宽容。即便做不到这些,那也应该遵循最基本的处事原则,不能任性而为。
事实上,飞机晚点这样的事情在哪儿都会发生,尤其是遇到恶劣天气,延误甚至取消航班实属正常,何必大吵大闹,最后搞得使领馆出面交涉?
在这里,需要说几句领事保护的问题。这几年,外交部一直贯彻“外交为民”的原则,领事保护也成为外交官的重要职责。
但是,有这份职责并不意味着中国外交官的领事保护能力就是特殊的,时时处处可以提供保护,因为工作人员与使领馆的人力物力均有限。
那么,什么时候才能用到领事保护呢?按照国际惯例,就是一国的公民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受到了不法侵害时,相关外交手段或者其他和平手段才该“启动”。
说白了,领事保护的前提是要用尽当地救济。也就是说,你在一国旅游或者工作时,如果当地的司法手段已经不能避免你受到的侵害,这时候才需要领事保护。所以,飞机晚点构不成领事保护的条件。
对国民而言,一定要厘清个人责任与政府责任的法律意识,遇到问题,该走法律途径走法律途径,该维权就去合理合法维权,不能无理取闹,甚至求助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