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将基层黑恶势力扫地出门
2018-01-29 11:00:00 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侵占村集体资金、套取财政资金、冒领救灾款、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贪污征地补偿款、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这些“微腐败”我们并不陌生,有的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更让人深恶痛绝的是这些“微腐败”与黑恶势力勾结,为虎作伥,让群众敢怒不敢言。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基层“微腐败”绝不能小视,“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大老虎离我们很远,小苍蝇天天扑面。”从近年来查处的“微腐败”案例看,涉及面宽广量大,从低保资金到各类补偿款、补贴补助、扶贫资金,这些都是直接在侵吞群众利益,相对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对腐败分子来说,几十元低保钱可能只是其“贪腐账本”上的一个符号,可对贫困群众而言,那却是“保命钱”。“微腐败者”是直接从群众兜里“偷钱”,是从群众身上“挖肉”,必须坚决果断予以打击。

  把“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微腐败”来自“微权力”。一些乡村干部权力不大,却在低保等问题上具有“生杀大权”,低保名额给谁不给谁,他们说了算。这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滋生出吃拿卡要的“微腐败”。因此,必须管住“微权力”,把“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基层权力运行进一步透明化、公开化。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群众既“敢怒又敢言”。不少“大哥”、“舵爷”、“土皇帝”,盘踞一方数十年,上有“保护伞”罩着,下有“家族势力”撑腰,既换不掉,又让群众举报石沉大海,而告不倒。同时与一帮社会混混称兄道弟,对举报群众打击报复,可谓“根深叶茂”,让群众敢怒不敢言,久而久之对“微腐败”只能忍气吞声。所以,必须深挖这些基层干部的保护伞,严打“村王村霸”,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举报的反腐功能,把“微腐败者”像抽假钞一样剔除出局。

  有腐必反,打击“微腐败”,铲除黑恶势力,要用大力气,坚持“零容忍”。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仔细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区全面梳理“微权力”清单,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倒逼压力传导到位,督促少数领导干部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说得好听,又要干得漂亮;其次,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无论是党内干部涉黑,还是社会黑恶势力,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深刻,也最深恶痛绝。群众的检举揭发最真实有效;再次,要坚持正本清源。对于黑恶分子绝不能“哄”。当前有一种现象值得警惕,一些地方利用四处寻衅滋事、好勇斗狠的人当社区主任,村干部、安保人员,他们认为这样变相的就稳定了治安,这其实是在“埋雷”。必将形成强大打击“微腐败”的强大火力,让“微腐败”与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基层虽是党组织的神经末梢,但不是“微腐败者”的法外之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必须严打“村王村霸”,严肃查处“微腐败”,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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