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楚钧:防霾口罩名不符实,监管不能缺位
2017-12-22 17: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打开购物网站,一些产品打出了明星同款概念,宣称“防霾黑科技,大口深呼吸”,“PM2.5有效过滤率能大于91%”,“让您从此告别漏、勒、闷、丑、瞎、臭的种种困扰”。央视财经《消费主张》将市面上的各种防霾口罩,送到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了一次实验测试。测试人员得出数据发现, 一款499元的产品真实过滤效果是44.5%,防霾效果只有67%。而一款价格仅为7元钱的口罩,实际测试过滤效果为97%,防霾效果为79%!(12月21日央视财经)

  随着雾霾天增多,防霾成了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于是,一些商家借此打起了防霾口罩的主意。如果说防霾口罩真的可以达到防霾效果,贵一点老百姓也是可以接受的,必竟健康比什么都重要。但从上述消息曝光的信息看,并非如此,近500元一只的防霾口罩其过滤效果、防霾效果都比不上7元一只口罩,这显然不是黑色幽默。

  防霾效果的名不符实,不光是价格的名不符实,而与产品所宣称的效果名不符实,是不是所谓的“防霾黑科技”且不说,至少从相关检测结果看,“PM2.5有效过滤率能大于91%”就是夸大宣传。而对于这样的违法宣传行为,当然需要有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监管——监管不能缺位。

  当下我们职能部门一些监管方式似乎形成了一种怪圈,往往都是媒体曝光在先,引起了高层、舆论、社会的关注后才进行集中整治。而就社会治理以及职能部门的履职行为而言,这当属被动作为,有损职能部门的权威性。而另一个问题是,像上述防霾口罩的名不符实,产品在宣传中违反广告法,仅可按广告法处理,而产品质量的名不符实又应该谁来管呢?

  在普通老百姓的一般认知里,贵的就是对的,就是好的。但现实却并非如此——上述曝光的防霾口罩就是。显然,这是产品经营者不诚实守信。因此,职能部门必须主动履行职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老百姓的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稿源:荆楚网

  作者:易楚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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