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 秦孟婷
作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日前已召开专家审查会并接受质询,将尽快出台实施。该项标准内容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可操作性,能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机构质量。
这一《规范》,意味着我国养老机构服务有质量标准。在社会化养老普及的今天,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投入养老服务事业是趋势,国家保障、福利事业、市场化多管齐下,既保底线,也追求更好的服务。
养老服务,无论是国家保障还是社会养老,保障性是第一位的。有些养老服务机构成立的目的,一开始就是为了市场回报,极尽可能压缩成本,导致服务变质变味。近年来,社会养老机构暴露的乱象不少,环境质量、卫生安全等问题时有曝光,这不仅对加强监管提出了考验,也对准入门槛、行业规范提出了要求。
我们得考虑到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他们不仅仅需要一个养老的空间,还需要丰富的晚年生活。养老机构,除了生活设施之外,照护、情感、人际交往、文化娱乐以及求知方面的需求,都需要考虑到。现在许多养老机构确实越来越高档,很多都是星级服务,但从底线来讲,也不乏一些养老机构根本只是一个寄托收养老人的地方,按照《规范》所提供的国家质量标准来衡量,可能就不具备准入资格了。
据统计,到2050年,中国每3个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数量达4.87亿人。很多资本觉得,这是一块值得疯抢的“肥肉”。出现服务乱象,也就成为见怪不怪的事。
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社会养老,需要引入市场、社会资源,也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很好地调节,使其转化为国家保障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民办教育现在同样强调公益性,社会养老的服务规范需要国家统一,这既需要市场力量发光发热,也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