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明确指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搞大开发,重在约束不得为;共抓大保护,重在积极有作为。我市在市域内建立长江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在“共抓”上探索了一种过硬的长效机制。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江水流进来是什么水质,过境时是什么水质,比较之下,一目了然。流水过境,不得污染,断面考核使水生态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清晰起来。谁污染谁受罚,谁保护谁受奖,生态补偿机制使责任与利益联系起来。这些不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部要义,但可以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一个鲜活表现。
“齐抓共管”常在人们话语之中。在各种集中整治行动中实现“齐抓共管”不难,把“齐抓共管”落实为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则是难点。通过断面考核,使长江过境区域的保护责任细化、实化,将有效避免“共抓”责任模糊,倒逼责任履行。长江断面考核,体现了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的担当,体现了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
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在中国第一大河的保护上,我们首创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机制。扎实推进下去,不断完善,不打折扣,在此基础上,推广到市域内其他水体的保护治理,武汉江河湖泊水质治理定能大见成效。以“江城”、“百湖之市”著称的武汉,在水生态保护上应当走在前列,应当为全省、全国水生态治理作出示范。长江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机制,就是全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