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奉法者强”首当练好“三字功”
2017-08-19 10:41:00 来源: 长江网

 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的第一集《奉法者强》于8月18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8月18日新华网)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奉法者的主体不仅包括法治建设的组织者、立法者、执行者,当然也包括每一位公民。从某种意义上讲,法治建设推进顺不顺利,效果好不好,取决于“奉法者”主体。也就是说取决于广大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因此,实践“奉法者强”,关键还在于要练好“三字功”。

首先,练好“敬”字功。敬畏法律是基本功,无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者、立法者、执行者,还是广大的党员干部、人民群众,都应把法律视作带电的高压线,必须敬重法律、敬畏法律,不管地位高低、权力大小、财富多少,首先应该把法律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而从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看,有的领导干部正是由于对法心无敬畏,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预司法,致使有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心中法律信仰缺失,没有真正懂得法律的真谛,没有把法律看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只有全社会人人敬畏法律,“奉法者强”才有牢实的基础和根基,才能成为人们遵循的理念、文化和价值观。

其次,练好“守”字功。法律不仅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也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是人们一切言行的准则。因此,每个人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应坚守法律这一标准。虽然诚信守法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领导干部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乱纪,成为比较突出的问题。甚至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法律不是用来约束自己的,守法只是老百姓的事,于是在有的地方还存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现象,形成法律规定与权力行使“两张皮”。正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带头守法,民众在守法上就打了折扣。反过来说,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才有人民群众在守法上的自觉自愿,而法治的信仰才会逐渐植根于民族文化,法治的精神才会日益融入民族精神。当然守法的前提是学法、懂法,目的是要学会依法用法。从而在全社会真正形成遇事讲法,办事依法这一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三,练好“护”字功。“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之必行”。面对法律既要“有所畏”也要“有所为”,不仅要勇于负责、勇于担当,让法律得以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敢于同那些随意触碰法律底线,破坏法治环境的行为作斗争,争做守法护法表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是要拼弃特权思想,担当起法治建设的重任,做法的守护者而不是破坏者,将“法无授权而可为”牢记于心,真正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保障。

作者:隔山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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