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转交的线索被搁置,是谁之责?
2017-08-13 09:01:00 来源: 长江网

巡视组转交了群众举报线索,湖北一地纪委竟搁置了一年多。记者12日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湖北省纪委近期对郧西县纪委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工作不力问题予以问责,对7名纪检干部进行严肃处理。(新华社)

众所周知,巡视制度是我党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巡视组深入基层,目的就是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聆听群众最真实声音、了解最真实情况、发现最深层次问题,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暴露在阳光之下,真正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按理说,巡视组作为“钦差大臣”,尽管不查办案件,但仍会给地方党委政府形成“威慑”。一旦有群众举报线索通过巡视组转交到地方纪委,必然会得到积极办理。未曾想湖北居然发生了巡视组转交线索被长期搁置问题,在我们惊讶其“胆大妄为”的同时,也应反思,背后究竟是谁的责任。

首先,个别纪检干部应负一定责任。线索的久置不办,折射出个别纪检干部身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问题,漠视群众诉求和利益。其中不排除有些纪检干部思想观念存在偏差,害怕“得罪人”,于是“拉不下情面”。也不排除个别纪检干部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认识,认为有人会对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自己只要“坐等其成”就行。正是因为这些错误观念,才让巡视组转交线索“没人管、没人办、没人督”。

其次,地方党委也负有一定责任。巡视组要向地方纪委转交群众举报线索,必然会向当地党委“通气”,即便巡视组不告知,纪检部门也应主动汇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地方党委理应主动过问、主动督办。巡视组转交线索被长期搁置,足以证明当地党委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此外,巡视组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纪检部门接到巡视组转交线索后,应当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整改落实工作。然而,巡视组转交线索被搁置一年之久,居然“无人问津”,若非媒体曝光,或许问题依旧无法解决。可见,这让巡视组本身的工作也“打了折扣”。

因此,要想真正杜绝类似问题,还应出重拳、下猛药,真正发挥巡视组应有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一来,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不推诿、不回避;二来,要严格制度落实,确保程序不走样、落实不打折、整改有实效;三来,要强化监管,对问题线索,既有人核实办理,更有人跟踪问效;四来,要高举“利剑”,对出现的类似问题严惩不贷,让党员干部始终绷紧思想弦,对群众举报线索真正做到快查快办,维护好群众最根本利益。

作者:陆仁忠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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