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拍黄瓜”不能只为“杀鸡儆猴”
2017-07-28 09:01:00 来源: 长江网

火锅店21天卖“拍黄瓜”“青椒皮蛋”等凉菜,赚了139元,招来一张行政处罚1万元的告知书!近日,广州黄埔区一间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售卖凉菜,被通知行政处罚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这份告知书在朋友圈流传引起热议,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处罚依法依规没有问题。(7月26日《广州日报》)

火锅店卖“拍黄瓜”,因违反《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超许可范围经营,被处罚款1万元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有理有据。事件发酵引起热议之后,有不少网友纷纷解释了大多数饭店,包括火锅店《食品卫生许可证》难以包含“凉菜”的缘由。其实,一直以来,食品卫生监管和惩罚机制,对于此类行为太过宽容,以至于让许多消费者表示对于相关规定并不知情,许多餐厅对此也是“心照不宣”。

这一次,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是动真格了,其效果足以威慑餐饮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约束其它餐厅的类似行为。但笔者仍要指出,重罚不能只为了“杀鸡儆猴”。在利益面前,依然会有餐厅铤而走险,对违规者进行事后的惩罚,本身付出了较大的代价,也不是最有效的约束机制。加强监管,特别是对餐饮行业规范性的事前监管,实时监控,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杀鸡到底是为了给猴子看,还是从根本上说是“鸡该杀”,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如果鸡能说话,肯定会为自己辩驳“为什么不杀那些猴子来儆我这只鸡呢?”。“杀戮”的选择不应只是一时兴起的“选择”,不然难免会让包括涉事火锅店在内的人们认为,这可怜的“拍黄瓜”只是被“针对”了。

“杀鸡儆猴”还不如“疏鸡导猴”。用严格严密的法律规范进行宣传引导,进一步明确餐厅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范围以及违规后被处罚的标准,让公众明白违法必究“公正”的社会效应。对于顶风违法的餐厅统一打击,一律查出,如果只罚一个而不罚另一个,着实难以服众。与此同时,还要引导公众树立食品安全的信心。事件发酵后,公众明白了凉菜生产的必备卫生条件,了解了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科学合理性,但也会让大家外出用餐时对食品卫生又多了些许敏感或担心。

深化行政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必须多一些服务思维。重罚火锅店似乎让人们看到了食药监局进一步引导食品安全的信心和决心,但“杀鸡儆猴”也不该忽略了“鸡”的诉求。

  作者:冷洋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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