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二学生反映,学校强制要求暑期到山东烟台富士康实习,辅导员通知,如果不实习或将影响毕业。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城市建设学院和辽宁省教育厅,电话均无人接听。实习是被迫到学校安排的地方,每个月工资一般是三五百,最多的一千五最少的没钱,白干活。学校不允许学生在其他地方实习,但学校提供的实习工作大多数都是销售类,学生怨声载道。(人民网)
看到这则消息,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学校,还是血肉工厂?”学生不但实习被强制,而且被辅导员通知“不实习,以后拿不到学位证”,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状况?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值得人们深思。
学子们经历了十年寒窗,才换来他们向往的大学生活,其中艰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大学实则就是他们实现梦想的天堂。可是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是否寒了学子们的心呢?实习作为一项大学实践课程本无可厚非,但是非要跟利益扯上关系这就有问题了。一方面,在学校面前,学生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没有对等的博弈能力。只要校方挥舞着“核发毕业证”的大棒,学生通常只能乖乖就范。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季节性缺工现象,廉价的学校实习生往往成为抢手的“香饽饽”。学校凭借掌握的学生资源,通过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可以换取丰厚的经济回报。其实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强调全过程管理,突出实习的教育教学属性,对一些重点环节,如实习协议、实习报酬、禁止事项等作了强调和细化,要求职业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另外,明确指出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校方此种行为真的是把学生绑上了“贼船”,有的学生抱怨实习时间长,任务重,连吃不饱都要挨白眼,本来两个月的实习被学校和实习单位签了四个月。面对种种问题,校方这种不以为然,避而不谈的态度实在惹人愤怒。笔者认为,学校作为学生的庇护所,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权,为了眼前利益单方面跟用人单位贱卖学生劳动力的做法实在可耻,校方高层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不听取学生的心声“强制实习”,这种“绑架”学生选择自由权的行为一定不会被社会认可。学校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依法维护学生应有的权益。面对即将实习的同学,应该展开多方研讨,听取学生意愿,慎重选择实习单位。另外,作为用人单位的富士康公司来说,面对前来实习学生强加各种苛刻条件,待遇连一般员工都赶不上,学生多吃点饭也要对他们冷眼相加。先不说富士康早前被冠以“血肉工厂”名称,作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应当肩负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面对未走向社会的学生来说,真就该如此苛刻吗?这一点学校和富士康都有责任去反思。
总之,学校实习应该有统一的原则和基本要求,同时教育管理部门对于学校的校长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有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并做到及时监督和提醒,避免让学子们寒心,给学子们一片纯净的天空,让即将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有信心去面对未来的挑战。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