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原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党委第一书记翁祖清,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被判刑并被“双开”。(7月17日《楚天金报》)
经查,2010年,翁祖清在一个开发项目相关事项的处理过程中,违反规定将土地出让金及不应当返还的税款共计10066。31万元返还给某公司,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翁祖清还多次收受这家公司总经理刘某某所送贿赂,共计9万元。一个基层干部,就因为区区的9万元贿赂,让国家上亿资金打水漂,这确实是值得反思的问题。
从媒体的报道来看,翁祖清只不过是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党委第一书记,职位确实还是很低的。但就是这样一个官员,为什么就可以拍板违规将土地出让金及不应当返还的税款共计10066。31万元返还给某公司。单位的民主监督去哪儿了?上级的监督去哪儿了?干部管理的制度去哪儿了?也许正是因为监督的形同虚设,才让一个小小的基层干部,给国家造成近亿元的损失,这是很让人痛心的事。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对一把手的监督虽然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却似乎一直没有找到特别理想的解决办法。虽然大家都知道,“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关系着班子能力和执政能力。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其从政行为极其重要。但就是没有找到特别有效的办法来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翁祖清大笔一挥,将上亿资金“送人情”,这就是典型的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漏洞造成的。
近年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一些地方更是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针对“一把手”权力过重的问题,有的地方制定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制度。针对“一把手”一言堂的问题,有的地方制定“一把手”末位发言的制度。针对“一把手”一支笔的问题,有的地方制定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班子成员权力范围和责任,明确“一把手”不得超出权力范围插手他人权力……这些制度的实施,对限制约束“一把手”的权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防止“一把手”有权任性,其重要性也是不容置疑的。
从官员上亿资金“送人情”这件事来看,虽然单位“一把手”的权力得到一定的约束和监督,但这还远远不够,各地继续创新思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这就显得尤为重要。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