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河南省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原书记、原主任茹秋明因违规违纪被组织审查,这让熟悉他的人感到惋惜。他拥有30年党龄,当过人民教师,先后任县文联主席、县委政研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在扶贫开发部门任职长达9年,本该在精准扶贫中建功立业,却栽在了贪字上。(7月17日 新华网)
经查,河南省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原书记、原主任茹秋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共计2.7万元人民币及烟、酒、茶等礼品礼金;通过编造培训资料、虚报票据等方式,套取扶贫培训资金60094元,给6名班子成员发放福利,自己领取10094元。
在扶贫攻坚进入爬坡上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刻,扶贫资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群众实施异地搬迁,需要资金;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发展产业需要资金;要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基础设施,为他们修桥修路,也需要资金……扶贫攻坚要取得如期的实效,资金的投入是重中之重的问题。作为扶贫办领导干部的茹秋明,对此可能比别人更清楚、明白,更知道脱贫攻坚资金的重要性,如何千方百计保证扶贫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本是扶贫部门每一个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让人痛心的是,在扶贫部门,居然存在有像茹秋明这样的干部,居然把黑手伸向了扶贫款,居然丧心病狂地借用培训学校资质,编造培训教材,对外说是培训学校组织的这次培训,借此提高标准,并通过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扶贫资金。如此贪得无厌的行为,确实是让人愤恨的。
扶贫款成为扶贫干部的“福利”,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制度漏洞。一是资金使用的阳光公开不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茹秋明等胆敢把黑手伸向扶贫资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的不够公开,这给了他们以权谋私的机会。二是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不到位。扶贫资金是用来脱贫攻坚的,必须坚决杜绝“跑冒滴漏”。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不给一些心有贪念的干部以机会。三是干部的权力“进笼”。 茹秋明能以过路费、办公费、餐费等名义虚报票据10094元,作为个人2015年年终福利,这说明他的权力太大,让他有权任性,加强制度建设,让他的权力进“笼子里”,这对扶贫资金使用的风清气正,作用毋容置疑。
要防止扶贫资金成为一些官员的“福利”。各级党委也要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帮助,补足他们理想信念之钙,筑牢他们反腐防腐的大堤。另一方面也要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坚持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以此达到震慑党员干部的目的,为脱贫攻坚的资金使用提供保障。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