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为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再就业划定更清晰的红线。最主要的内容是设立了“地域”和“行业”这两道隔离墙:领导岗位和县处级以上公务员辞职后三年内不得受聘原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等;普通公务员两年内不得受聘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等。(5月26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是为公务员“辞职”划定的“红线”,也是反腐的“隔离墙”,对隔断权和钱的交织具有重要意义!
在众多腐败案件中,钱和权往往交织在一起,纠缠不清。有钱的用钱获得权,有权的用权获得钱。权钱交易是一方掌握有一定权力的人,另一方则是想通过对方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人;行贿方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愿意送钱给权力拥有者,而受贿方为了钱则愿意出售手中的权力。
从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案到湖北大学基建招投标案,从“官员作家”借出书搞权钱交易到.曾锦春与黄江武的权钱交易……这些权钱交易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坏了政治生态。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再次为我敲响警钟:反腐工作每月尽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划定“辞职红线”,对公务员辞职后工作“地域”和“行业”进行规定,用时间作为“冷却液”,为权力“降温”。在一定程度上,公务员是权力的代名词。公务员的“位置”代表了权力的“大小”。有些公务员虽然辞职,单是他辞职前的“位置”、“权力”、“人际网”或“人际关系”有可能被“打包带走”,公务员任然可以利用权力影响力搞利益输送,“让离职变成权力的游戏”。
如果公务员辞职却把权力带走,这无疑是对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破坏。而《意见》则旨在为权力“降温”,用时间的力量冲淡辞职公务员身上权力的“痕迹”,让权力回归本真。
公务员离职是自由的,但权力的运用却不需要“自由”。公务员要做到不以“公权”换“私利”,才能不管“在位”、“不在位”都能得到人民的尊重,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辞职红线”不是反腐的终点,反腐工作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辞职红线”必将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发挥重要的作用,真正为反腐工作筑起坚固的“隔离墙”!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