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就法律实施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公布和施行不仅从法律上保障广大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有效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还有利于信息技术应用,有利于发挥互联网巨大潜力,但并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2017年6月1日《人民日报》)
刚刚过去的5月,电脑勒索病毒Wannacry在全球大范围内爆发,波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攻陷30万台电脑。一时之间,西班牙电信全体员工电脑瘫痪,英国病人已预约心脏手术被迫取消,中国一些高校出现感染情况,加油站加不了油,交警开不了罚单,公积金中心办不了业务,企业没法正常工作……勒索病毒对互联网构成严重威胁,网络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虽然不是所有的网络攻击都能造成勒索病毒这么大的影响,但网络空间的脆弱性一览无遗,网络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不容小觑。
随着互联网事业迅速发展,在其奔流之际,不免淤泥泛起,诸如信息泄露、网络诈骗、恶意传播、病毒感染等现象时有发生,无不说明当前网络安全面临着信息安全、技术安全、政策安全、法律安全等多重挑战,特别是最近出现的网络攻击呈现出体系化趋势,攻击范围广、命中率高、潜伏周期长。这样的威胁在大数据时代变得更加突出,其背后隐藏的是网络安全危机,也折射出防护网络安全的迫切需求。这次《网络安全法》的施行,突出“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就是要维护保障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对于维护网络运行安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意义。
当前,网络空间已成为第五大主权领域空间,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主战场、主阵地,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电信、能源、交通、金融以及国防军事、行政管理等重要领域的基础设施的安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在网络上也时有发生。为此,我们必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时刻绷紧网络安全这根弦,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家园,而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当前,中国网民总数已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绝大多数网络基础设施为民用设施,网络的终端延伸到千家万户的电脑上和亿万民众的手机上,网络的应用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广大网民必须积极适应网络安全的全民化趋势,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自觉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的网上言行,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色情低俗有害信息,自觉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唱响网络主旋律,传播网络正能量。
网络安全无小事,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并非完全虚拟,而是现实世界的一种延伸,网络安全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诸多领域,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网络安全法》落细落实,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重拳整治网络秩序,扎紧安全的篱笆,坚决打击损害我网络空间主权、恶意传播虚假传言谣言、发布行动类煽动性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让合法行为得到保护,让非法行为受到惩戒,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刘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