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之蓝”勒索病毒感染事件刚刚过去,社会各界对网络安全的关注仍在持续。我国首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和保护已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新华网 2017年05月26日)
前段时间的“永恒之蓝”病毒几乎“一夜成名”,瞬间刷爆朋友圈,近100多个国家受到感染,不少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受到侵害,紧接着,各种防范工具接踵而至,而这似乎成了“亡羊补牢”。“永恒之蓝”事件刚刚平息,比其更复杂的“永恒之石”开始传播。此时,《网络安全法》的出行成了病毒的“绊脚石”,无疑是重器利剑,将迎“毒”落地,亦或是盾牌护甲,给业内人士吃了颗“定心丸”。
网络安全,预防为先。待病毒入侵才来“亡羊补牢”,似乎为时已晚。病毒的入侵,归根结底,是因为不够重视网络安全。曾几何时,人们在上网发现不良信息时觉得无关紧要,但试想一下,如果《网络安全法》在那时出行,还会有今天“永恒病毒”突发性广泛性的传播吗?可见,网络安全法的出行是有意义、有必要的,它可以有效抑制病毒的感染范围。
毫无疑问,《网络安全法》的出行是网络管理路上的一座里程碑,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网络安全法》的出行是贯彻网络空间的重大举措,可以有效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的保护水平,使我们的网络更加安全,给病毒“致命一击”,让“永恒之蓝”、“永恒之石”这些“永恒”不再永恒。
维护安全靠法制,时时保护防劲敌。必须清醒认识到,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安全法》的出行具有重大意义,但仅仅依靠法律就可以“迎战杀敌”吗?答案是否定的。要想网络安全,就要大家一起“动起来”。国家网信部门、纪检部门、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看见“苗头”果断“拔掉”,看见“蚊子”果断“拍掉”,从严监督,从严管理,还网络一个安全环境。
千金易得,安全难求。企业要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机制、自律机制,提高发现风险和风险评估能力,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有效维护网络安全,防范于未然。此外,业内人士以及网络用户也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抵制不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管理控制好自己的网络环境,不让病毒有机可乘。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俞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