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6月1日 人民网)
“诚”人之本也,“信”人之交也。网络安全的不断完善,需要网民以诚相待、以信实名。作为网民的一份子,网络安全不仅仅是国家和相关部门的事儿,更是我们这些网民的大事,只有有效地保障网络安全,我们上网才能安全、放心。网络安全和实名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全面建立实名制,相关部门才能更好的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才能有效的加强,不法分子才会无漏洞可钻。
近年以来,网上谣言可谓频发,虽说“谣言止于智者”,却也无法避免那些多事者添油加醋,以至于达到“假亦是真”的地步,导致更多的网民纷纷信以为真,甚至有者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乃至恐慌。再者,根据《2016年网站泄露个人信息形势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有58.5%的网站漏洞会导致泄露实名信息,62.4%的网站漏洞会泄露行为信息,可能泄露的数量多达42.3亿条和40.1亿条。正是因为网络安全法的不完善,个别造事者、泄露者成为漏网之鱼,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网络安全隐患之所以猖狂不绝,正是钻了网络实名制不全的漏洞。从最简单明了的说法来解释,实名制不全,信息泄露,然不知何人所为;全面建立实名制,监之有力,方可一一查之,而不法者无处可遁也。
全面建立网络实名制,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网上谣言,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更能让网上世界变成“青山绿水”一片净土。实名制不全不但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谣言频发,更会让网民在网络世界里看不清真假,从而偏离正确的网络观念,让网络成为一片腐地,甚者成为犯罪的工具。
诚然,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屏蔽一切不实名制的相关服务,但其只能起到一种辅助性作用。其中更多的是网民需要以诚相待、以信实名,而非“张冠李戴”用他人的身份做自己的实名登记,这种方式不但不可取,甚至会制造出不必要的麻烦,在网络监管上成为一种阻扰的大山,有时更会引导执法者做出错误的判断,让谣言、信息泄露更加频繁。
笔者认为:网络实名制更需要网民“诚信”相对,从客观、自我保护的角度做好登记。唯有每一个网民都以自己的身份做好实名制登记,网络上管理才能如同现实一般,从而有法可依有法可靠,个人信息才能不受侵害,个人言论才能从根本上收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泽仁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