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捡钱索酬,法律之外还要讲点道德
2017-05-06 18:11: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看电影时不小心把钱包落在电影院大厅了,钱包里只有370元现金,捡钱包的男子竟开口要500元酬金,最后,失主花去300元才拿回钱包。(5月6日《武汉晚报》)

对于此事,就有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讲出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失主领取遗失物。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适当的保管费用作为报酬。归还失物索要酬金的做法不提倡,但却并不违法。的确,国外许多国家都曾有明文规定,捡到别人财物的人理应得到失主一定比例的金钱报酬。但是,新闻中所爆出的捡钱370元,却索要500元酬金。显然,这样的行为显得太过“亮眼”,捡钱人的行为虽然合法,但却突破了道德底线。

本应是成人之美的好事一桩,却因为捡钱者的“狮子大开口”,纷纷引得众人批判。究其原因,还是在于捡钱者对于道德的漠然。诚然,在如今越来越讲求法制的今天,捡钱索酬的合法性虽已明文写入规定当中。加之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也习惯于用一种法律义务来看待捡钱索酬一事。但是,在遵循法律规定之外,人们也不能忽视自身思想道德的建设。

不可否认,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追求利益至上,让道德的约束力越来越小。但是,这并无代表道德的没落,老人“碰瓷”频发,但依然会有人去扶;公交让座冲突常有,但依然会有人主动让座…… 因此,越是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越应该重视道德的作用,人们常说,应该对法律有颗敬畏之心,不仅如此,对于道德,也应该抱有一颗敬畏之心。

新闻中捡钱者索要报酬虽没有违法,但是却有悖于道德伦理。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中,“拾金不昧”作为一项基本的道德准则,长久以来被用来规范人们的社会基本行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教育的作用,人们也乐于把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弘扬下去。而新闻中的捡钱者,缺少的正是一种道德约束。如果捡钱者心中没有“狮子大开口”,有的是一跟“拾金不昧”道德准绳,那结局显然会变得更加的温情。

因此,人们在处事时,首先应知法守法依法。然后,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多一点道德观念。道德,既是人最本能的东西,也是人们后天不断进步成长的标尺之一。处事不仅要合乎法律,还要心存道德。多一点责任,多一份感动。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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