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沙沙:法律,当在校园欺凌面前亮剑
2017-05-02 17:44: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日网传“重庆3中学生暴打一小学生,6分钟施暴126次”视频。殴打发生在29日,施暴中学生与被打小学生曾因嬉戏打闹发生纠纷,并扬言连家长一起打,学生黎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5月1日人民网)

关于校园暴力的新闻,好像从未远离过我们的生活。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越来越多,并且手段也越来越恶劣,学生家长对此越来越不放心。校园本应是个最安全的地方,但校园暴力的高频出现,已使最安全的所在成为了最令人担心的地方。

无论是上传羞辱视频,还是流血事件,每一次校园暴力事件都拨动着人们的敏感神经,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不能再容忍的地步。目前,很多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理往往都是以“保护未成年人”和“教育、感化、挽救”等理由,由学校予以轻微的纪律处分或者开除了事,在受害人有强烈诉求的情况下则往往以赔偿结局。

大部分校园暴力可能比较轻微,对这些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但是,有些校园暴力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犯罪并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却以“年龄小不懂事”等理由,由学校处分或家长之间私了,破坏了法治的严肃性,牺牲了公平正义。这也是很多未成年人对施以暴力不以为然的重要原因,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行为在法律定性上不过“小事一桩”。

“保护未成年人”不能成为校园暴力的“免死金牌”。治理校园暴力加强对校园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家庭教育监管到位、学校全面育人到位、全社会应主动干预到位。尤其是父母和老师,既要谆谆教诲、以身作则,更要从严抓习惯、抓矫治,为青少年建立一个健康、温馨的生活与学习空间,同时法律“定心丸”不可缺位,法律的震慑和惩戒作用不可缺位。

我们应当更加重视校园暴力行为的法治化治理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及早发现、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从顶层设计方面回应了公众对校园暴力治理的关切,从依法治理的方向为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治理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虽然法律不是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根本途径,但通过完善的立法和增加其惩戒力,对青少年学生起到提醒作用,同样属于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外,通过立法对家长、老师和学校的责任进行明确,让他们真正发挥教育、提醒和干预作用,促进从源头上对校园暴力的治理。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熊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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