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体制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是大势所趋,但是一些地方却因循守旧只抱着一亩三分地的既得利益。据相关部门的调研结果显示,盐改过渡期,食盐跨区经营方面矛盾有激化迹象,多家盐业公司的食盐遭遇跨省扣留,外地盐处处受阻,地方盐业市场的所谓“执法”越来越稠密。(4月24日《人民日报》)
起初规划盐业改革的时候,很多人都是担心的:盐业市场放开了,产品质量能否保障?盐业价格放开了,是不是会借机涨价?事实上是,担心都是多余的。盐改方案正式实施已经3个多月了,食盐市场供应没少,价格没涨。酝酿十几年之久的盐业体制改革落地后,市场反应平稳。
不过,在好的趋势中,也出现了不和谐音符,让盐业改革出现了杂音。盐业改革,动的是“盐业专营”的利益,这个省的食盐可以进入到那个省,那个省的食盐可以进入到这个省。销售食盐的不仅是盐业公司了,还有生产企业,他们不需要通过盐业公司,只要产品质量合格,就能自由销售,而且价格可以自主。
盐业改革,让市场竞争出现了,由于竞争的出现,薄利多销,占领市场,也就开始应运而生了。这在一些地方盐业公司看来,是触动了他们利益的。于是,也就上演了一场“外地食盐阻击战”。由于地方盐业公司具有双重身份,既是销售食盐的“盐业公司”,还是管理食盐的“盐业管理局”,就让所谓的执法成为了打击报复。一些地方盐业管理局为了巩固自己的市场,巩固自己的利益,开始打击对手,他们打着查处伪劣食盐的名义,不问青红皂白,对外地食盐痛下杀手,不是没收,就是罚款,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这其实是对过往垄断权力、垄断利益的留恋。以往的时候,实施的是食盐专营制度,消费者必须购买当地盐业局的食盐,价格他们说了算,质量他们说了算,也就有了利益的金山银海,放开了市场,放开了价格,外地食盐来分得一杯羹了,自己的利益美味没有了,还是不习惯的。
地方盐业公司、盐业管理局对利益的留恋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我们的盐业改革制度不能视而不见。“盐改”遭遇了“延改”让盐业改革的制度损失的是尊严,既然改革是国家推行的,就要不折不扣的执行。也就是说需要“严改”,让盐业改革的监管严厉起来。这就需要破解地方盐业公司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制度壁垒,让盐业公司只参与市场竞争,把食盐的管理权交给市场监管局。这就需要严格查处,谁是“盐改”的绊脚石就毫不留情的搬走谁。
“盐改”遭遇“延改”需要“严改”。 破解“盐改困局”要让盐业公司交出执法权、监督权。
长江网网评员:郭元鹏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