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黄某驾车路过河南南阳一村,一女子拿着砖头在他车前脱下上衣和裤子要钱。黄某给5元,女子扔回车里,多10元,再扔回,开口要100元。几经周旋,黄某给她10元,女子才让开。(4月24日 《京华时报》)
小说里的“此路是我开,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钱!”的经典台词,竟然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据京华时报报道,一女子拿着砖头拦路,要求给予一百块钱才放行,并且将自己的上衣脱掉。最后,经过讨价还价,司机付出了10元的买路钱,才得以脱身。
10元钱对于很多人来说,或许只是一个早餐的钱。但是,面对这种情况,绝对不是简单按钱的多少来进行追责。就事论事来说,这种野蛮粗暴来索要钱财的方式,可以说是一种摆明的抢钱。但是,女子这种要钱的方式,俨然不能坐视不理。
对于路过的司机进行这种近乎抢劫的方式来要钱,不仅仅暴露了这名要钱者无德,更是违法行为。当一个村口的路口都被某些人视为发财捷径,也就难免造成当地的口碑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对此,当地的执法部门应该尽快查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对于这名拿砖头要钱的人进行处罚。
虽然,这种拦路要钱的事情只是个例,但不可否认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依旧存在,并且绝非孤立。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会下意识的认为,是这些要钱者穷困潦倒而被迫做出的谋生方法。其实,归根结底来说,出现这样的情况,绝对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和道德问题,而是一方的治理存在问题。并非所有穷困潦倒的人都需要通过这种无耻的方法劫财,会有这种情况的出现,至少表明了当地的治安环境堪忧,他们丝毫意识不到这种方式所带来的恶劣影响,也因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让这种拦路要钱的方式成为某些人眼中发财致富的“快车道”。
拦路要钱的方式简单粗暴,追责到个人绝非难事。但是,对于这种情况的后续报道,总是不了了之。如果说,这种不惜脱衣的拦路要钱是脸都不要的违法行为,那么,当地执法部门的不严肃处理就是变相的给这种违法行为在进行助攻。
长江网网评员:刘颂寒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