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云南省正式实施《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以及问责地方主要负责人等,“对症下药”治理该省旅游市场的乱象。(4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说起不合理低价游,很多人深有感触,尤其是“零负团”现象,令人深恶痛绝。这种以远低于旅游成本价,通过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强制游客购物赚取“回扣”和“人头费”实现盈利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游客利益,也给旅游市场带来很大隐患。
毋庸置疑,云南省这次实施的“整治措施”,涉及旅游购物管理、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景区景点管理、监管机制、旅游协会改革、政府履职等诸多方面,对于保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要保持旅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单靠一次专项整治,奢想毕其功于一役,还远远不够。应当看到,不合理低价游是一种明显低于经营成本,严重背离价值规律的不法经营行为。面对这样的情形,要保持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和监管力度固然重要,但最关键的还是要遵循旅游市场规律,合理确定旅游景点价位。只有科学合理确定包括旅游景点、旅行社、导游等的价位,才能保证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其次,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单靠“零负团”关门歇业,关闭定点购物场所,毕竟不是长久之策。对旅游市场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以避免和减少旅游乱象的再次发生。在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过后,为防止专项整治过后不反弹、不走过场,必须保持对旅游市场经常性的管理和监督,并常态化。同时,要坚持诚信经营和科学管理,维护游客利益,激发旅游市场活力。
再者,对那些“不合理低价游”和经营管理不规范的景区和旅行社,要进行重点监督,采取包括“回头看”等在内的硬措施,实行动态化跟踪管理。只有对旅游市场持久发力,才能有效遏制旅游乱象屡禁不止的现象,进而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使旅游市场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保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