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向共享单车索赔有何不可?
2017-03-22 16:53: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31岁的冯先生租用ofo共享单车,在下坡骑行时摔伤。冯先生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车辆刹车失灵,遂将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等2万元。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3月21日中国新闻网)

共享单车种类不少,各种颜色的大马路上都有,很多人也不是第一次骑了,媒体上关于共享单车何去何从的讨论几乎快要让人耳朵磨出茧子来了,然而似乎仍没定个是非。但向共享单车索赔,这却是第一次。

据报道称,冯先生地铁站出来扫码骑车,蹬了不到100米就遇到下坡,结果自行车刹车突然失灵,导致他连人带车失控摔倒,“面部着地,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一颗,唇部面部均受伤严重”,场面不可谓之不惨烈。

市民注册共享单车账号后,交纳押金支付费用,扫描二维码骑行共享单车的行为,是在事实上形成一种租赁关系。共享单车企业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尽到审慎管理及维护保养的义务。同时有应当向单车的租用者针对租车的注意事项等进行告知与提醒的义务。冯先生的事故,共享单车公司显然未尽到义务,因此,冯先生要求该共享单车公司赔偿的行为可以说是合理合法。

然而,有些网友的言词却略微出乎常情。“不能赔啊!开了这个头,共享单车就完了……”“新碰瓷的方法”“不是路不平而是你不行”等等,好像觉得当事人心眼挺坏,活该就算了,没想到末了还要讹一笔。如果基于人性啊、素质呀之类的想象而先下事实判断,认为横竖责任全怪冯先生,摔倒了心有不甘才酝酿出了索赔的计划,那么这左右也就透露出猜疑者内心的阴暗而已。而如果无顾事实,只是任性地支撑共享单车方,那也就无异于一厢情愿了。

诚然,共享单车进入人们的生活,“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为我们提供了看得见的方便。无论是出于对新生事物的好感,还是寄望于继续坐享共享经济之成,期待共享单车远离恶意,自由健康地发展,都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朴素情感。可运用简单的心愿去作价值判断,就难免会有失偏颇。

一个人疏忽大意能够导致骑车摔倒,逞英雄装潇洒,试与风儿比肩能,下坡恰巧刹车失灵也能。至于冯先生事件中哪个占了几成几,旁人讲不清,也轮不到我们决断。确实,小心谨慎可以避免掉大部分的意外,不过骑车再厉害的人物,下坡时刹车失灵,心跳都可能微微加速。当血液急促流转起来,是变成手心出汗,还是手忙脚乱,希望我们永远不需要去实践。

总之,事情有一条清晰的逻辑摆在面前:即使冯先生骑行不小心,也不意味着共享单车公司就能逍遥自在。

如今一些共享单车的经营者似乎只是希望通过这一项目融资,借助于风险投资实行资本经营,盲目投入,疯狂扩大市场,给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却不尽人意。恕笔者直言,有的共享单车,还真不是骑前检查检查就万事大吉了,不敢恭维的质量,简直让人防不胜防。这些车子受到的损耗、伤害,如果没有等来管理和维修,只等到了消费者用肉体与心情为之买单。

消费者因为共享单车导致自身利益受损而维权,正正当当,无可辩驳。共享单车经营者也只有接受责难,并切实解决好共享单车管理的问题,如此才能决定共享单车有没有未来。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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