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公交车、银行营业点等成失联儿童守护点”“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高收入群体要加税”等谣言再度暴露了网络空间的乱象丛生,加上自媒体、网络直播的兴起,“网红”的走红,净化网络环境成为多位委员关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段祺华建议,要用法律制约自媒体传播“谣言”,同时鼓励有奖举报。(3月8日《北京晨报》)
网络空间的乱象丛生,网红经济也很快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加之越来越火的网络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喷涌而出,通常只需要一张身份证、一个摄像头,每个人就能变身为网络主播,甚至许多年轻人的理想就是能够成为网红,“今天我们已经丢失了引领那些一夜成名的年轻人的阵地……那么多年轻人都想做网红,可谁来真正引领我们社会未来的中坚力量,这是我的担忧。”在近日进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文艺界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宋丹丹说。这不仅仅是宋丹丹一个人的担忧,更是整个社会值得思考的共同话题。
现在互联网经常出现“谣言满天飞”的现象,经常上网的朋友相信大家对网络谣言一定并不陌生。从“明星死亡”到“爱心众筹”,从“病毒链接”到“杀毒软件”……网络谣言此起彼伏。网络谣言总是如同野草一般“春风吹又生”,有些侵犯隐私、爆人猛料、抄袭侵权者,不但没有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还成了光彩照人的“网红”。扰乱着人们的视听,破坏了网络传播秩序。
虽然对于网络上的违法现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处罚规定,但其一般适用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许多情节较轻的网络乱象都成了漏网之鱼。而且对于网络乱象的监管,更是难上加难,我们需要编制更密更细的大网才能堵住“漏网之鱼”。
这就需要网络空间也需要更多的“朝阳群众”参与到网络监督大军中来,要鼓励有奖举报,鼓励公民发现谣言后,向相关部门或者管理平台进行举报,并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给予适当奖励。同时还要落实平台企业监管责任。在“互联网+”的时代,对于网络世界的净化和法律的制约,平台企业担负首要的监管责任。微博、微信等平台企业,分享着流量和广告等带来的收益,应该停止发“谣言财”“抄袭财”等。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世界已然成为无边无际的个人“秀场”乱象丛生,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快速增长,成为亟待治理的重点。只有更多的“朝阳群众”出现在网络世界里,鼓励有奖举报,建立和完善网络分级管理体制,才能还网络环境一片净土。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曹瑞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