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颂寒:让阶梯处罚落地生根才具有威慑性
2017-03-08 12:34:00 来源:荆楚网

3月15日起,柳州市对“车窗抛物”行为实施阶梯式处罚,罚款由200元提高到300元至1000元,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车窗抛物”的查处主要靠市民举报,举报时必须递交带有向车窗外抛物的动作、涉事车辆的车牌等细节内容的视频,视频审核通过后,城管部门会与交警部门联系,交警部门提供涉事车主的相关信息。(3月7日北京青年报)

柳州市对“车窗抛物”行为实施阶梯式处罚,目的是为了扭转当地“车窗抛物”的恶习。可以预见的是,阶梯性的处罚加重了“车窗抛物”的惩罚,对于改变当地这种现象会起到一定的警示效果。但是,要让阶梯性处罚落地生根,才能保证这项规定具有真正意义的威慑性。

“车窗抛物”的危害性不必多说,不仅仅污染城市环境,还有可能造交通事故。因此,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否则可处警告或者罚款。而此次的阶梯处罚可以说是原先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再升级。虽然,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和原有的规定一样,存在着监管难的问题。

“车窗抛物”具有不定时、不定点的特性。但是,针对这种情况,柳州市的应对方式还主要依靠市民的检举揭发。况且,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检举揭发还需要拍下照片,不仅仅需要记录下车牌号,还需要抓拍抛物的一瞬间。这对于普通的行人来说,可以说基本难以完成。也正因为如此,“车窗抛物”常有,而被罚的情况不常有。所以说,如果单独依靠行人检举揭发,恐怕阶梯处罚也难以真的落地生根。

要想让阶梯处罚落地生根,除了需要鼓励行人的检举揭发,还需要执法部门的更进一步。可以采取民警巡逻、路口视频监控、交通安全信息员抓拍等多种手段进行整治。除了民警上路执法,还要利用各路段高清探头等监控设备抓拍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并且,鼓励每个车主将自己的行车记录仪上记录下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并进一步提高举报人的物质奖励,从而形成全方位的监管网。

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处罚力度,让“车窗抛物”受到巨大惩罚是第一步。让监管全方位覆盖,保证每一起“车窗抛物”行为受到严厉的制裁,才能保证政策真正的落地生根。对于陋习的治理,不仅仅要有法可依,更应该做到有法必依,只有如此,才能让当事人能够有所顾忌,才能形成良好的文明风气。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颂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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