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此前有统计显示,中国医药代表人群总数大概有300万。意见的出台,则意味着,过去“看脸”、“看公关”的手段或将失效,这300万医药代表面临失业或转行。(2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
300万医药代表要失业了!听起来,这是个挺解恨的消息。“背双肩包”的医药代表,似乎马上就要从走科串室的大小医院间消失于无形了。事实上,GSK在华“行贿门”后,中国医药代表们的作业环境越来越“恶劣”,即便没有这个《意见》,300万从业大军的药代行业,逃遁的早已逃遁,转型的早已转型。
药代消失,药价降温——这是公众最善良而朴素的愿景。不过,理想丰满,现实往往骨感。规范药代固然是反腐利器,对于虚高的药价来说,似乎未必是解颐良方。有个问题需要厘清:药代这个行当,究竟是药价火热的“藤蔓”还是“瓜果”?用药代们的话说,他们,也许只是医患关系死结的“代罪羔羊”。
这个说法未必矫情。第一,这个行当是很有时代特色、中国特色的。上世纪药企勃兴的时候,企业小、散、乱、多,尤其是同质化产品众多,药企肉搏激烈,医药代表 “带金销售”是生存使然。换句话说,他们不过是行业推销员罢了,既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坐享其成的。第二,如果以药养医机制不能彻底转身,那么,300万药代就算都人间蒸发,“看病贵”依然无解。底价包销、全国总代、层层转包的传统模式,并非没有换个花样返场的可能。眼下,很多人寄望“两票 制”能一劳永逸。不过,事实果真如此吗?福建省医保办处长张煊华就表示,医药代表在“两票制”下无法过票洗钱,于是要求生产企业高价出票,用自己创办的广 告公司、会议公司等提供的虚假会议、广告发票从生产企业洗钱。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换汤不换药的“妙计”多了去了。再说,数年之前,一些医药代表早就被药企改革成为“医学联络员”。甚至不妨大胆联想一下,他们还可以换岗成为售前、售中、售后客服,彼时,监管部门又如何拿药代的禁令来管新职位的乱象呢? 这些年,所谓“无红包医院”的此地无银,恐怕值得药代监管思路审慎镜鉴。
客观而言,药代是个合理存在。结果呢,却在诡异的利益土壤上,开出了妖异的花朵。2006年,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起草《医药代表行为准则(讨论稿)》,将医药代表的主要职责定位为倡导科学推广,辅助合理用药。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录入医药代表这一职业,将其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遗憾的是,现实归谬了这些美好初衷。一言蔽之,药代职业无可原罪,利益分配机制才是罪魁祸首。
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代职业行为,恐怕不能仅仅将药代定义为“只能讲药、不能卖药”的行业伙伴。300万药代向左还是往右,也许终究都算不上止沸“看病贵”扬起的那一泼汤。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