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双方均为再婚的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一律‘没收’”……这些限定性极强的规定是贵州某县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管理县辖区内所有城乡居民操办酒席的“红头文件”,文件一经曝出,引发质疑。(2月7日人民日报)
“红头文件”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可称为“中国特色”。实事求是地讲,“红头文件”在社会管理、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即便是大办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的今天,“红头文件”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怎么就会有很多“红头文件”倍受诟病,有的“红头文件”受到质疑,有的“红头文件”一出台就被撤销了呢?无非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红头文件”在制定前没有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缺乏民意基础。“红头文件”除了那些按照上级文件套的之外,根据地方实际出台的“红头文件”在制定之前,必须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要征求民意。即便是禁止性的文件,也要有充分的民意作为支撑,否则,再好的、再严厉的“红头文件”也难落地。
其次,“经头文件”的制定缺乏科学性。我们在立法中强调科学立法,其实,在“红头文件”的制定时,也不能忘了科学性。只有保证了“红头文件”的科学性,才能体现出“红头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红头文件”才能有的放矢。
其三,“红头文件”在出台之前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在当下,“红头文件”出台前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在一些地方并没有形成制度性规定,正是如此,一些地方的“红头文件”才会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不仅是保证“红头文件”的合法性,也是保证“红头文件”的权威性、正确性、严肃性。
不可否认的是,“红头文件”的任性,折射的是权力的任性。很多“红头文件”与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有关。当然,有的“红头文件”还有做秀的成分——这样的“红头文件”从制定下发开始,至始至终就没有执行过,真正的是“写在纸上,贯彻在口头上”的东西。而这,当然是另一种权力任性。
在笔者看来,在法治体系越来越完善的今天,制定“红头文件”除了上述提到的三个方面之外,更重要的是减少“红头文件”的出台和“红头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挺在前面,从而也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的任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易楚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