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从春节开始全省将在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1月14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可两天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决定收回并停止实施该紧急通知。记者注意到,河南省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自1月13日起,在4天内连续3次进行了调整。(1月16日澎湃新闻)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之所以要全面禁燃烟花爆竹,是为了改善过年期间的空气质量,再加上去年“双节”期间出现污染物浓度大面积爆表情况的警示,使得这项工作成为重中之重。可这看似缘由正常的禁燃烟花爆竹政策,却在现实中遭遇调整,直到停止实施。而政策反反复复的改变,不仅有损政府公信力,也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着实不妥,其背后存在的真问题也应该拿到台面上来。
在全面禁燃烟花爆竹的政策发布之后,就流出了一份《河南省全体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请愿书》,表明新政策一旦紧急实施,确实存在安全、经济等一系列问题。这次请愿共有286家企业联名,影响也比较大。这份请愿书直接把矛头指向了政策本身,虽说初衷是好的,但出台前政府方面可能没有细致衡量政策可能带来的安全与经济方面的问题,就形成了目前这种政策与现实相对立的局面。
也就是说,这个禁燃烟花爆竹政策的制定就存在政府相关部门考虑不周的问题。不仅缺乏多方严谨和科学的研判,而且公布较晚,使得决策缺乏论证与实际缓冲的时间,这就为政策本身留下了现实的漏洞,也为后来政策的反反复复埋下了现实的隐患。
还有,禁燃烟花爆竹政策的时间从春节期间调到了即时,而且还要求全面落实,这就过于急切了些,“一刀切”也果断了些。还是把在全省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这件事想简单了,没有结合实际的去考虑推行的现实可行性,有哪些现实阻碍,又该如何去规避、去通畅?
说白了就是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对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备思考,也没有严谨的应对方法。如此一来,贸然地去公布政策,那根据现实的反应,政策进行不断的调整甚至是“裹足不前”也就不足为奇。
其实,禁燃烟花爆竹这事急不得,也快不得,更不能搞“一刀切”。环境污染的紧迫感可以理解,但并不意味着要盲目的过分囿于这方面,进而把握不好这方面与其他方面的现实平衡,这是推行政策的大忌。还是得认清楚现实的状况,把各方的关系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梳理好,对政策进行更科学理性的论证,分清主次关系,进而做到依据实际考量最大程度的兼顾最广泛的各方利益,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决策。
禁燃烟花爆竹政策能够在实际中反反复复的变化,说到底还是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把握好“科学决策”脉搏,总是容易主观的留下漏洞,自然经不起现实的推敲,推行的实质效果也会堪忧。所以说,如何进行科学决策确实是个大问题,大难题,要早点想,早点论证,考虑完备,完善配套的措施,这样一来,政策“水土不服”,并反反复复变化的现实尴尬才有可能得到规避。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