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的西工大附中因为在重雾霾天违反当地停课规定上课,被学生致电教育局举报。然而学生的电话号码却“离奇”地落到了学校的手上,结果举报的学生反遭“报复”。据悉,学校违规开课或是为确保高三学生高考成绩,因此是否该一刀切地停课尚有争议,但致电教育局举报学校的学生却被告发并遭报复的事情,却引起集体不满,并已在网络上发酵。(1月7日 环球网)
重雾霾天气,西安当地已经有了停课令,可西工大附中的高三年级仍在“带霾上课”,自然会招致部分学生的不满,乃至于有学生向教育局举报。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地教育局非但没有查处涉事学校,反而将举报的学生信息透露给涉事学校。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如此袒护涉事学校是何道理?这个姑且不谈。
教育局这么做,对举报的学生是一种莫大的伤害。首先,侵犯了该学生的监督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包括监督权在内的多种政治权利。该学生向教育局举报学校违规上课,这是其在正确行使监督权,教育局怎能为了袒护涉事学校而罔顾学生的合法权益呢?其次,会让该学生丧失对某些制度的信心。学校违规开课或许有高三部分学生和家长的诉求,也有升学率等成绩方面的压力,是否该一刀切地停课尚有争议,但这些都不该成为举报学校违规上课的学生被告发、被报复的理由。现在就让学生对正规举报途径失望,又怎么能培养他们对制度的信心?
某种程度上讲,一些学校应试味儿极浓,违规上课或补课,是受到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袒护和纵容,致使学生的权益一再受损。近些年来,教育形象一直不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难辞其咎。
教育局擅自将举报的学生信息透露出去,是“官念”出了问题,也是作风不端的体现。有关部门不妨对此事重视起来,查查是什么人这么不懂规矩。
作者:钱桂林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