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77岁的市民张老太太说,2016年12月28日,她买菜路过文昌门外因洒水路面作业结冰摔倒,导致胸椎骨折。张老太太和其家属认为洒水单位应担责。昨日下午6时多,文艺路街道办城管科科长回复说,希望当事人家属及时联系他,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确因洒水车违规作业路面结冰导致老太太摔倒骨折,街办会妥善处理。(1月8日《华商报》)
结冰的路面,无论对于出行的路人,还是那些开车的司机,都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而这个冬季,雾霾天气持续笼罩着包括京津冀、陕西、河南等11个省市在内的地区。地方政府治霾任务十分严峻,不间断洒水甚至成为他们降霾的重要举措。因地面结冰致使行人摔倒或交通事故的现象时而曝出。不少市民呼吁,洒水作业应更趋人性化、科学化。
2016年12月,西安由于洒水车作业,路面多处大面积结冰,间接导致某快车道上5辆轿车追尾。同月,零下四度左右,济南仍有洒水车工作,导致市区多条道路路面结冰,大大增加了刮蹭等轻微事故发生的几率。路过结冰路段时,尽管车辆和行人均小心翼翼,但不时仍有意外发生。张老太太因洒水路面作业结冰摔倒,导致胸椎骨折,洒水单位显然难辞其咎。
此类安全事故近几年屡见不鲜,洒水单位每一次的态度都很诚恳,但似乎又总是“屡教不改”。即便有不少网友发布微博呼吁,“冬天的早上能不能不派洒水车洒水了,车道拐弯处结冰现象严重。”那么,在市民的极力反对下,洒水单位为何偏要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当然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洒水作业频繁洒出“问题”,除了末端执行者一味满足于“例行公事”完成任务以外,更重要的是主管领导的管理思维也被冻住了。
实际上,不少地方针对冬季市容环卫工作,都有涉及冬季低温洒水作业的明文规定。比如,要求气温在0℃以下,禁止冲洗作业,以及对湿式机械化作业时间段进行调整。只是,由于部分城市治污降霾任务繁重,仅仅依靠夜间洒水远远不够,继而在洒水频次上有所增加。我们从中不难看出洒水单位的难处,同时也说明相关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如事先没有与气象部门沟通,没有对洒水后的情况进行预判。从这个层面上讲,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洒水单位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气温的突然变化实难预料,但一般而言,如果事先与气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因洒水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即可大大减少。洒水车究竟洒不洒、何时洒、如何洒等情况,应当根据天气变化动态调整。绝不是每次都满足于完成交办事务,侥幸于事后补救。有些单位功夫根本不在平时,等媒体风暴一过就自然而然地放松警惕,玩起“花样洒水”,置市民出行安全于不顾。
诚然,行人因地面洒水结冰而摔倒,这里有行人自己不小心的因素,但洒水单位脱离实际情况“任性洒水”同样也有间接过失。我们讨论的重点不应放在洒水单位怎么陪、赔多少等问题上,而应从双方的立场出发,找到一个理解彼此、防范伤害的平衡点。行人和司机需要试着理解洒水单位清洁城市的初衷,对糟糕的路面情况多加留心。洒水单位则需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落实治污降霾任务需建立在科学有效的基础之上,贴合实际,避免给市民出行添堵。
作者:周磊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