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5日就决定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指出,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建议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呼声越来越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对于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李立国介绍说,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草案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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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国庆或重要纪念日应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倡导奉献意识,民政部近日出台了《烈士公祭办法》。
对于烈士公祭活动的主体、时间、场所、参加人员等,《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建议和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清明节、国庆节或者重要纪念日期间,应当举行烈士公祭活动。烈士公祭活动应当在烈士纪念场所举行。烈士公祭活动应当安排党、政、军和人民团体负责人参加,组织烈属代表、老战士代表、学校师生代表、各界干部群众代表、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代表等参加。
烈士公祭活动属于大型政治性活动,必须对组织协调、宣传报道、交通安全、医疗保障、经费保障、礼兵仪仗等方面进行通盘考虑,保障活动庄严、肃穆、隆重、节俭。
举行烈士公祭仪式,是烈士公祭活动的核心环节。在归纳总结各地做法、结合中国传统习俗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办法》规定烈士公祭仪式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塔等)行鞠躬礼,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二)礼兵就位;(三)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四)宣读祭文;(五)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六)向烈士敬献花篮或者花圈,奏《献花曲》;(七)整理缎带或者挽联;(八)向烈士行三鞠躬礼;(九)参加烈士公祭仪式人员瞻仰烈士纪念碑(塔等)。同时,明确烈士公祭仪式也可以采取向烈士纪念碑(塔等)敬献花篮的方式进行。据新华网